⊙本报记者 袁静
记者昨日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正在商业银行中间征求意见的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征求意见函拟规定,商业银行在补充资本时,应结合本行实际,优先考虑补充核心资本。
消息人士表示,银监会希望强调股东的持续注资责任和内部积累能力,希望由其承担补充核心资本的责任。此外,还希望银行能够将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内部积累作为提高核心资本的重要途径。
据了解,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如要提高核心资本,就要从这些项目上下功夫。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一旦核心资本压力显现,商业银行最终仍不得不努力通过增加所有者权益的方式来补充核心资本,例如增发新股、配股、减少分红以转增资本等。市场人士认为,这可能会对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冲击。
不过,银监会也明确表示将对商业银行设定差异化的审慎监管标准。银监会不久前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第3 次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也透露出这种信号。指引拟根据单家银行监管资本要求设定其资本充足率的触发比率。鲁政委认为,这意味着,未来无法排除银监会会根据某家银行的信贷状况、相机提高或降低资本充足率触发比率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