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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概括】
1978至1991年,是自改革开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前的时期。此间,思潮涌动,举措迭出,改革理论和开放事业阔步前进与徘徊后退并存。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其增长方式,为外延与内涵式增长并存的现代化道路;其所有制形式,是国有经济存量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增量迅速发展的道路;其政策供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分权的发展道路。
在此期间,由于放权改革的进行,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使经济短缺现象逐步缓解。这一时期的特点是:经济起伏与经济波动较为密集,中央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并行,政府职能的行为边界有所调整,政府、企业、市场的边界逐渐清晰,也为后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978年:三中全会与改革开放决策
【点评】
改革开放包括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粉碎“四人帮”以后,持续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中国政治经济生活出现新的气象。如何加速国营企业的发展,成为决策层首先思考的问题。但改革的突破点却首先从农村开始。1978年11月24日,小岗村18户农民率先搞起了生产责任制,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与此同时,在文革结束后的两年里,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走出国门,考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1978年,仅副总理和副委员长以上的领导人就有12位先后20次出访51个国家。中国领导人开阔了视野,看清了国际局势,并感受到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全会重新恢复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做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
同时,三中全会确立的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在上升为国家意志后,则为以后的改革开放实践提供了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
1979年:国民经济调整决策
【点评】
1976,为了尽快弥补十年文革的损失,中国着手恢复和发展交通运输及工农业生产,重新提出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目标。1976年12月和1977年4月,中共中央相继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和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会议号召全国人民在揭批“四人帮”的同时,掀起一个“抓革命、促生产”的高潮,努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
文革结束,民众思想大为振奋,急于求成的情绪再度滋长,经济领域一度出现 “洋跃进”现象。由于新上马的项目很多缺乏充分和科学的论证,至1978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现象加剧。
1979年3月,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认真搞好基本建设的调整、整顿和改革工作。4月5日至28日,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李先念作报告,确定了用3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以调整为中心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
1982年底,三次产业结构和产业内部结构趋于合理,经济调整的任务大体完成,从而为十二大以后改革开放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1980年:建立经济特区政策
【点评】
。1979年3月,广东省委提出划出一块地方搞试验,用各种优惠的政策来吸引外资,把国外先进的东西吸引进来的想法。4月5日至28日,中央在北京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及主管经济工作负责人和中央党政军负责人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在中南组发言,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划出深圳、珠海、汕头等地区,实行特殊的政策措施,以取得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经验。谷牧遂向邓小平汇报,并得到赞同。小平说:“就叫特区嘛!陕甘宁就是特区。”
1979年7月15日,中发[1979]50号文件批准广东、福建两个省委的报告,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要求两省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创办“出口特区”,并指出:“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建立经济特区。《特区条例》也获准通过。
自此,经济特区政策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得以确认。1988年4月,全国人大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至此,中国的五个经济特区全部形成,加快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
1982年:五个“一号文件”
【点评】
五个“一号文件”,是指从1982年到1986年,中共中央制定和颁布的关于农村工作的五个文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总结农村改革情况,并对当年和此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做出具体部署。1983年1月,第二个 “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从理论上说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84年1月1日,中央发出第三个“一号文件”《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1985年1月1日,第四个“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宣布,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系统化,同时从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产业结构调整、交通、支持乡镇企业、鼓励人才流动、放活金融政策、加强小城镇建设等十个方面活跃农村经济。1986年1月1日,第五个“一号文件”《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肯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强调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明确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允许其存在和发展。
五个“一号文件”,清晰记录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历史进程,创造和总结了中国农业改革的发展道路和模式,使得中国的农业不断向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也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进程。
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点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改革的焦点一直集中在农村。1984年5月《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作了铺垫。同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到了城市。
从批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转到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中国改革总体思路的一次重大突破。《决定》提出了企业改革的两个方向:一是增强企业活力,把生产经营自主权真正落实到企业,使企业获得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二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开,突破了国家行政机构直接经营企业的老框框。这就为企业向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转变创造了有利条件,并实行了“利改税”和“调节税”制度,力图给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认为,“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即反映了当时的认识阶段,又从实践上确定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市场取向。实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此后,中国改革转向后来冠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的全面改革。
1986年:复关和加入WTO政策
【点评】
中国与关贸总协定(GATT)的历史渊源源于 1947年。当时中国是23个GATT签约国之一。1950年3月6日,台湾当局通过“常驻联合国代表”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决定退出GATT,并于1950年5月5日正式退出。1971年,我国政府在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相继恢复了在联合国粮食组织和联合国贸发会议组织的席位,并以贸发会议成员的身份,参加了国际贸易中心的活动,并通过这些活动同GATT接触。
1986年7月10日,中国政府照会关贸总协定总干事,要求恢复中国的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1986年9月,开始全面参与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从1992年底起,中国开始与各缔约方进行市场准入谈判。由于西方少数国家要价过高,中国未能实现在1994年底前,即世界贸易组织(WTO)诞生前实现复关,进而成为WTO的创始成员的目标。最后,中国政府经过长达15年的艰难谈判,终于在2001年12月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也是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同时,中国融入世界,也必将有力地推动全球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1987年:十三大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
【点评】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主题是加快和深化改革。中共十三大《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道路前进》的报告,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指出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并以此为立论基础,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建设的基本纲领,初步形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在此基础上,党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十三大提出改革和建设 “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一九八○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 “三步走”的战略,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的纲领,这一战略的确立是十三大的又一重要贡献。
十三大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是后来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趋向的改革的基础。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启动的改革开放有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也为后来的经济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备选:1988年价格闯关和治理整顿决策
【点评】
从1981年开始,国家允许在完成计划的前提下企业自销部分产品,其价格由市场决定。这样就产生了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产品按国家规定价格统一调拨,企业自行销售的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所决定的双轨制。价格双轨制是实现中国价格模式转换的过渡形式,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如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高低悬殊,让某些不法之徒从中渔利,大发其财。
1987年“十三大”以后,中央决定继续加快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被称为价格“闯关”的价格改革方案于1988年6月出台。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长痛不如短痛”和“一步到位”。但是,当时通货膨胀的压力很大,双轨价格的摩擦也很严重。结果“价格闯关”尚未实施,全国发生了大规模的银行挤兑和商店抢购,使这项改革难以实施。
1988年9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用一段时间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创造理顺价格的条件,更好地推进改革和建设。根据这一决定,国务院相继采取一系列治理整顿的措施,压缩投资和消费需求,加强对物价的调控和管理,整顿经济生活特别是流通领域中的各种混乱现象。经过一年左右的治理整顿,取得初步效果。
价格闯关和治理整顿是改革进程中的重大举措,应给予充分理解、积极肯定,但是也应该看到价格闯关和治理整顿对于改革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是对于改革过于操切,另一方面是没有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其间,理论界出现的 “市场”和“计划”之争,在一段时间里成为深化改革的思想障碍。
1990年:建立证券市场
【点评】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各地的股份制试点企业日益增多。当时实行股份制的目的,就是为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为社会资金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但是,由于股票市场在中国绝迹近40年,况且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在开办证券交易所的问题上,党中央一直很慎重。
1990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这是建国以来内地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上交所和深交所致力于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本所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等等。
中央政府决定建立证券市场的决策和上海、深圳交易所的开业,标志着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翻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副研究员 石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