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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958年:颁布共同纲领成立经济协作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 16:23  中国网

  1949年

  颁布《共同纲领》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即《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共同纲领》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政府;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国家所有,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国营经济是国家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主要物质基础,在它的领导下合作经济、农民和手工业个体经济、私营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国家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目的;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民族团结;实行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事业;实行和平的外交政策,等等。《共同纲领》还对土地方针、发展工农商各业、金融管理、外贸体制、国家预算等方面作了根本规定。《共同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没收官僚资本

  “官僚资本”专指国民政府的国家资本和大官僚的私人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国民政府及其各级官僚通过各种途径以多种方式形成了垄断国民经济的国家资本与官僚资本,这些资本被以“四大家族”为首的国民党官僚控制与占有。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中提出“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经济国家所有”。1946年解放哈尔滨后,人民政府即开始实行没收官僚资本的政策。由于官僚资本包括国家资本与政府官吏的私人资本,为避免伤害民族资产阶级利益,中共中央吸取洛阳解放后没收官僚资本的经验教训,1948年4月制定了正确的没收方针。没收官僚资本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解放战争时期,主要没收了国家资本和公营企业;第二阶段是1950年镇压反革命运动,通过没收敌产的方式没收了属于国民党官吏所有的官僚资本;第三阶段是1951年清理公股、公产运动,将国营企业中民族资产阶级的股份和私营企业中的官僚资本、敌产清理出来。没收官僚资本分为四种方式,一是属于国民政府的国家资本与各反动组织、系统的公产,立即接管没收;二是属于国民党官吏的私人资产,属于没收范围的立即没收,需要调查审核的予以监管;三是国民党军政机关及官吏在民族工商业的投资,暂时不动,留待以后清理没收;四是民族资产阶级在官僚资本企业的投资,合法的仍承认其所有权。这样,属于官僚资本性质的一切工厂、矿山、铁路、交通运输、邮政、商业、金融等全部收归国有,成为新中国国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抑制物价上涨风潮

  1949年,我国出现三次严重的物价上涨风潮。第一次发生于1949年4月。由于华北地区春旱较重,粮食生产受到影响,市场上粮价大涨,引发物价上涨的连锁反应。第二次发生于1949年7月,物价上涨的直接原因是国民党军舰封锁上海港,又适逢台风袭击东南沿海,物资紧缺,出现物价猛涨。第三次发生于1949年10月,涨价风潮发生地是上海、天津。上海的棉纱价格快速上涨,天津的棉花、粮食价格交替上涨,引发全国物价上涨之风。这三次物价上涨风潮的共同特点是粮食、棉花、纱布价格首先上涨,然后带动物价全面上涨。为抑制物价涨风,人民政府采取恢复生产以增加供给、压缩需求的双管齐下的政策。第三次物价上涨后,中财委决定先抓粮食以稳定北方,从东北调集粮食运往华北。北方粮食市场压力减轻后,着手打击上海投机势力。鉴于物价涨风已波及全国,中财委决定组织国营贸易公司、财政、银行三方面的力量平抑物价。1949年11月13日,中财委发出十二项指示,指挥贸易、财税、金融等部门统一行动。1949年11月20日,中财委要求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国营贸易公司准备足够的粮食、棉布等重要物资,从25日起一齐大量抛售。紧急调运物资,各主要城市统一行动,一齐抛售。在此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暂停一切贷款,收回到期贷款,举办折实储蓄,调高存放款利率;财政部门则抓紧征税,暂停支付除中财委特许的工矿投资和收购资金,地方经费中凡是可以迟发的,均延续半月至20天。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中财委指挥的统一行动历时半个月后,市场银根大为紧缩,囤积居奇者措手不及,急于抛售囤货,越抛市场物价越跌,物价上涨风潮被成功抑制下去。平抑物价的这套措施,被人们称为“三个部门,六路出兵”,即:贸易部门抛售物资,暂减收购;财政方面加强税收,募集公债;银行方面吸收存款,收回贷款。

  1950年

  土地改革

  “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是中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一。1947年9月,中共中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在老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时,新解放区约有2.9亿农业人口还未进行土地改革。在老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础上,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新解放区开始推行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与《中国土地法大纲》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若干政策上有大的改进。第一,由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和财产改为保护富农经济;第二,对地主只没收其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粮食及在农村的多余房屋;第三,提高小土地出租者保留土地的标准;第四,由彻底平分中农土地改为完全不动;第五,因地制宜,对不同地域作了不同的规定。为了推进土地改革,人民政府开展了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斗争,为土地改革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条件。为了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土地改革,政府成立了各级土地改革委员会,组织了土地改革工作队。1952年底,除新疆、西藏等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和未解放的台湾省外,全国新解放区都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消灭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使全国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7亿亩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激发了农民劳动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改善了农民生活,活跃了农村经济。

  统一财经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处于敌人分割包围之中,财经工作只能分散开展。新中国建立后,各自为政的财经工作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迫切需要统一全国财经。1950年初,全国交通通讯逐渐恢复,除东北外人民币成为统一的货币,税收政策及税政(?不明白)也实现了统一。另外,国营企业也实现了生产计划、原料供应、产品销售、内地贸易物资的调拨、物价管理等方面的统一。这一切为统一全国财经奠定了基础。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召开全国财政会议,确定了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管理的基本方针。1950年3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并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开始统一全国财经。《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规定,成立全国编制委员会,成立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统一财经工作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统一全国编制和待遇,提高工作效率,节减行政经费。二是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管理,规定公粮的征收、支出、调度统一于中央;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税每日结缴中央金库,由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分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三是统一国营贸易,加强中央对全国商业、外贸的管理权力。设立了12个全国性国内贸易、对外贸易公司。设立贸易金库,统一调度全国贸易资金。禁止部队、机关、政治团体经商。四是统一物资管理和调配,规定全国各地库存物资由政务院财经委员会统一调度,合理使用。五是统一现金管理,规定一切军政机关和公营企业的现金,除留若干近期使用外,一律存入国家银行,不得存入私人银行、钱庄,不得对私人放贷,要按期编制现金收支平衡计划,以节约现金及有计划地调节现金流动。六是对加营企业实行分级所有、分级管理。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国家统一财经的决定,仅用了四个月便基本完成了统一财经的工作,对平衡财政收支,抑制通货膨胀,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调整工商业

  1950年3月全国物价稳定后,私营工商业的生产经营出现了困难。市场上商品滞销,价格倒挂;工厂开工不足,生产锐减;大批工厂、商店歇业倒闭,社会失业严重。私营工商业发生经营困难,从需求方面看,是因为经济中有效需求大幅度缩减造成的;从供给方面看,一是因为盲目发展、盲目竞争,使某些产品相对生产过剩;二是因为各种生产成本迅速提高,而产品定价受到政府限制,从而出现严重亏损;三是私营厂商经营效率低下;四是经营环境恶化。另外,政府在抑制通货膨胀过程中力度过大,也造成私营工商业的“后仰”。1950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调整工商业。调整工商业主要从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产销关系等三个方面入手。具体措施主要是:一,放松银根,刺激需求;二,调整税收,简化税目,推行“松”的财政政策;三,调整公私关系,改善私营工商业的经营环境;四,调整劳资关系,改善私营工商业经营管理;五,公布产销信息,调整产销关系。经过调整,私营工商业从1950年6月起有了起色。调整工商业,有助于实现国家财政经济根本好转,有助于调整产业结构,有助于探索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途径。

  1951年

  实施《劳动保险条例》

  为建立职工劳动保护制度,1950年劳动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意后,在全国职工中广泛开展讨论。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经修改后的劳动保险条例,并开始实施。这是建国后全国推行的第一个劳动保险条例。《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险对象是所有的雇佣劳动者,规定了职工在疾病、伤残、死亡、生育及年老不能继续劳动时,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物资帮助,职工供养的亲属也可以享受一定的保险待遇。劳动保险的各项费用全部由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中一部分费用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全部工资总额的3%拨交工会组织。后一部分经费中划出70%作为支付职工享受的劳动保险待遇,另外30%作为总基金交给中华全国总工会统筹举办集体劳动保险事业。劳动保险支付标准着眼于工人的实际需要与最低社会保障,尽可能达到“保护雇佣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并减轻其生活中的特殊困难”的目的。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使工人、职员生活中的特殊困难得到基本解决或减轻。由于劳动保险经验不足,劳动保险工作也出现一些偏差,如过分强调集中统一、若干待遇标准较低、没有特别重视疾病保险等问题。

  启动治淮工程

  淮河流域是近代中国灾难频发的区域之一。为治理淮河,国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个全流域多目标的治淮工程方案。治理淮河目标之一是使22万平方公里流域内的近6000万人民永绝水患,目标之二是利用淮河水流建设5000万亩的灌溉农田,目标之三是改进2000公里航道,目标之四是建设一定数量的水力发电站。为实现这些目标,从1950年冬季开始,国家启动了治理淮河的三大工程:蓄水工程、整理河道工程和发展水利工程,人民政府动员了220万民工投入工程建设之中。到1952年,建成3座水库与15处湖泊洼地蓄水工程,可控制100亿立方米洪水;修复干支流堤防2190公里,完成疏浚工程2880公里;配合蓄洪、灌溉、修堤和疏浚工程,修建128座涵闸。治淮工程的完成,使淮河流域摆脱了经常的水灾威胁,打下了全面开发淮河水利资源的良好基础。

  1952年

  “三反”“五反”运动

  “三反”运动是指从1951年12月开始的全国性的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展开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五反”运动是指继“三反”运动后,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三反”“五反”运动的根本目的是服从于已轰轰烈烈开展的增产节约群众运动。在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中,暴露出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经济部门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十分严重,给全国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指出“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证明1949年春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本主义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决定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进行“三反”运动。195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三反”运动揭发出许多党、政、军、团体内的贪污分子与不法资本家勾结,不法资本家存在“五毒”行为。中共中央为打击资产阶级的不法行为,于1952年1月26日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2月初“五反”运动在全国各大城市展开。6月13日,政务院发出《关于结束“五反”运动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历时半年的“五反”运动才告一段落。“三反”运动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贪污腐败和官僚主义,但也出现了过火的现象。“五反”运动总体达到预期的目的,但也存在不足,特别是对私营工商业打击较大,出现市场萧条、工业生产下降等问题。10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关于结束“三反”运动的报告》、《关于结束“五反”运动的报告》,“三反”“五反”运动至此结束。

  成立国家计委

  早在建国之前,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未来的经济管理体制时,就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经济,实行计划经济需要建立计划管理机构。1952年,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基本完成,即将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筹建中央计划委员会便提上日程。11月15日,国家计划委员会正式成立。国家计委直属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高岗任计划委员会主席,邓子恢为副主席,陈云、彭德怀、林彪、邓小平、饶漱石、薄一波、彭真、李富春、习仲勋、黄克诚、刘澜涛、张玺、安志文、马洪、薛暮桥为委员。秘书长为马洪,副秘书长为王光伟。国家计划委员会下设16个计划局,一个私营企业计划处和一个统计局。各级人民政府相继成立地方计划委员会,全国性的计划管理机构初步建立起来。

  1953年

  “一五”计划

  “一五”计划指我国1953年到1957年执行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1951年2月,中财委已着手试编“一五”计划。1952年下半年,中财委加紧“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于8月11日提出了轮廓草案。1954年4月,中央成立编制五年计划纲要8人工作小组,开始编制详细具体的“一五”计划草案。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一五”计划草案,4月中共中央七届五中全会正式批准该草案。同年7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一五”计划包括绪言和11章,共计约11万余字。“一五计划”根据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确定了经济建设的基本任务:一是集中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项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为我国的工业化打下初步基础;二是建立部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为手工业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打基础;三是发展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以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经济建设之中,打下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基础。“一五”计划力求优先发展重工业,并使工业与农业、轻重工业保持适当比例;注重投资与资金积累相适应;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注重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重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既要保证国家建设,又要改善人民生活。“一五”计划规定,到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249.9亿元,比1952年增长51.1%,其中工业总产值为增长98.3%,农业总产值增长23.3% 。“一五”计划在1957年底超额完成。历时5年、数易其稿的“一五”计划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第一个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统购统销

  1953年,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粮、棉、油等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粮棉油的供给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解决粮食供需矛盾,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1953年11月15日,中央又发出《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就是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对城市和农村缺粮人民实行粮食计划供应;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禁止私营商自由经营粮食。城市的计划供应实行定量配给,第一步是不论年龄大小、劳动轻重,均按一定数量供应,第二步是按人口、行业、劳动特点实行分级供应。1954年国家又实行了棉花、棉布的统购统销,规定从9月15日起,所有国营、合作社、公私合营和私营布厂生产的布匹一律由中国花纱布公司统购统销,棉花、棉布实行凭证供应。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实行粮食的定产、定购、定销“三定”政策,纠正向农民征购“过头粮”的倾向,并改进了购粮证和粮票的管理。统购统销政策一直持续到1985年结束。统购统销政策,在主要农产品生产不足、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保证了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统购统销对于扩大积累,推动我国工业化的建设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统购统销政策促进了社会主义改造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但从长期看,统购统销政策也存在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54年

  康藏、青藏公路建成通车

  1954年12月25日,东起西康省会雅安,西至西藏首府拉萨的康藏公路建成通车。同日,东起青海省格尔木,西至拉萨的青藏公路也建成通车。康藏公路公路于1950年4月开工建设,全长2255公里,横跨了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和雅鲁藏布江支流,穿越了泥沼、流沙、森林、冰川、地震地带,翻过了14座海拔4000-5000米的大山,工程难度极大。青藏公路全长2100公里,起自西宁,迄于拉萨,修筑在拔海4000米以上广阔无际的大草原上,沿着我国最大的内陆湖——青海湖的南岸,进入富饶的柴达木盆地,南跨昆仑山,绕过黄河发源地以西的崇山峻岭,横渡万里长江的最上游——楚玛尔河和穆鲁乌苏等河流,越过著名的唐古拉山,穿过羌塘草原,沿盛产硼砂的腾格里海南岸,进入拉萨河平原。其中,格尔木至拉萨段的1280公里道路于1954年5月11日在昆仑山下雪水河艾芨里沟破土动工,7个月后修通。康藏公路和青藏公路同时通车,结束了西藏没有一条正规公路的历史。人民日报为此发表了《在“世界屋脊”上创造幸福》通讯文章。

  战胜百年一遇洪水

  1954年春夏两季,长江中下游雨量特别集中,我国发生特大洪水,为近百年来所罕见。湖南、江西等地,六月份全月降雨量普遍在500毫米以上,大多超过了历年同月平均降雨量的二倍;有些地区两三天里的降雨量就相当于往年同一时期全月的平均总雨量。长江、淮河的干流和支流的水位普遍上涨,武汉关最高水位比长江百年来最高历史记录28.28米高出1.45米。淮河流域自七月份起,已先后发生了4次巨大洪峰,正阳关水位比淮河历史上最大洪水年的224.62米高出1.79米,水量也超过了1931年和1950的大水。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河南的部分地区,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内涝和洪水灾害。长江中下游和淮河两岸的广大人民,从六月份开始,展开了战胜洪水的英勇的斗争。长江落,淮水降,黄河也平安地度过了10次洪峰。经过长期紧张的斗争,最后战胜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

  1955年

  发行新币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发行了第一套人民币,随着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的需要。1954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发行新币的指示》,决定从1955年3月1 日起发行新币。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颁发《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责成中国人民银行从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收回流通中的人民币旧币,新人民币是中国经济生活中一切货币支付、债权债务、交易计算、契约合同、单据凭证、账簿记载以及国际清算的唯一计算和计价单位。新人民币主币为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5种,五元与十元主币暂不发行;辅币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6种。新旧币折换比率为新币一元等于旧币一万元,兑换原则实行各阶级无差别兑换。1955年6月10日,人民币新旧币的兑换工作基本结束。中国在短短100天内风平浪静地实现了大幅提高单位货币的价值量,完成新币对旧币的替代,彻底消除通货膨胀的残迹,货币制度面貌为之一新,成为货币制度建设的光辉成就之一。

  农业合作化高潮

  农业合作化的起源可追溯到革命根据地、解放区时期,那时许多农村组织了互助组进行农业生产。1953年大规模经济建设与农副产品供应紧张的矛盾,使中国共产党更加关注如何加强农业发展问题。1953年底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运动迅速在全国展开,1954年农业合作社的数量比1953年增加了15倍,已大大突破了原定的发展计划。1954年4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提出1955年合作社要发展到30万个或35万个。1954年11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在1955年春耕前将合作社发展到60万个。于是,1954年冬、1955年春全国农村掀起建立合作社的浪潮,1955年3月全国农业合作社达到67万个,经过整顿仍然达到65万个。由于农业合作社短期内增长过快,不少新社在生产经营方面出现许多问题,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提出整顿和巩固合作社。1955年3月,毛泽东同意农业合作社“停、缩、发”的方针。但他在1955年四、五月外出考察后,对中央农村工作部提出的发展合作化方针产生不同的看法。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作了《关于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报告,严厉批评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政策,提出农业合作化不是下马的问题,而是赶快上马的问题。毛泽东的这一报告,推动全国农业合作化进入高潮。

  1956年

  中共八大召开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召开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是在国内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混乱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由毛泽东致开幕辞,刘少奇作政治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的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大会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大会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来;中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对于经济建设的方针,大会坚持了1956年5月党中央提出的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中前进的政策。大会指出,社会主义阶段虽然还有阶级斗争,还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但主要任务还是保持和发展生产力。大会在党的建设方面,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反对个人崇拜。“八大”为社会主义建设画出了蓝图,但“八大”提出的基本原则由于种种原因后来却没有很好地贯彻。

  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提出了“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针。中共中央对于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比较慎重。1953年5月,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提出公私合营是改造资本主义企业的好办法,得到中共中央认可。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政策是和平赎买,改造步骤是从委托加工、计划订货、委托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低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最后实行赎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实行农产品税统购统销后,国家完成了对私营批发商的改造。1955年下半年,农村出现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私营企业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出现了积极要求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要求。国家对私营企业在职人员全部包下来,私方人员量才录用,私股得到年息5厘的定息。截止到1956年底,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公私合营的私股为24亿元人民币,其中工业股17亿元,商业股6亿元,交通运输股1亿元,由政府统一发放定息。

  反“冒进”

  1955年10月,在中共中央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批评邓子恢等人在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存在问题,毛泽东又批评其它经济领域的“右倾保守思想”,导致我国经济建设很快出现了冒进倾向。当《1956年到1967年会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制定后,在农业发展的高指标压力下,其它部门也加大了发展规模。基本建设投资急剧膨胀,1956年2月全国第一次基建会议把“一五”时期的基建项目由原定的694项增加到754项,到6月又猛增到800个,基建投资由原来的112.7亿元增至147亿元,大大超过了国家可以承受的人力、财力、物力水平。中共中央主管经济的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人,在1956年初开始注意反冒进。1月下旬,反冒进的重点放在控制基本建设上。1956年6月,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召开,确定了经济建设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坚持在综合平衡中前进的方针,通过了《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6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反对急躁冒进。10月,中共中央八届二中会会召开后,国务院压缩了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并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纠正1956年的冒进。1957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八届三中全会后,毛泽东开始批判反冒进,从而使左倾思想再度迅速发展起来。

  1957年

  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1957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公布了《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简称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是在我国第一个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发展农业生产力的一个奋斗纲领。该纲要提出,在农业合作化基础上,迅速地、大规模地增加农作物产量,发展农、林、牧、副渔等生产事业,要求从1956年开始,在12年内,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150多斤增加到400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208斤增加到500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由1955年的400斤增加到800斤。从1956年开始,在12年内,棉花每亩平均年产量(皮棉),由1955年的35斤(全国平均数),按照各地情况,分别增加到40斤、60斤、80斤和100斤。要大力发展畜牧业。为保证农业生产的发展,该发展纲要制定了兴修水利,发展灌溉,防治水旱灾害;大力增加农家肥料和化学肥料;改良旧式农具,推广新式农具;积极繁育和推广适合当地条件的农作物优良品种;扩大复种面积;多种高产作物;积极地因地制宜地改进耕作方法;改良土壤;开展保持水土的工作等增产措施。这一纲要对推动农业生产起了积极作用,但其中有的指标定得过高,也给后来的农业生产带来不利的影响。

  武汉长江大桥建成通车

  1957年10月15日,武汉长江大桥建成通车。武汉长江大桥是长江上第一座铁路、公路两用桥,位于武汉市汉阳龟山和武昌蛇山之间。武汉长江大桥全长1670米,其中正桥长1156米,有两座桥台,八座桥墩,9个孔;汉阳岸引桥长303米,17孔;武昌岸引桥长211米,12孔。正桥分上下两层,上层系公路桥,为6车道18米宽的公路;下层为双线铁路桥。桥高64米。桥下净空高度按通航水位以上18米设计。武汉长江大桥在建设中采取了新型管柱基础替代气压沉箱基础施工的新工艺,为桥梁深水基础建设开辟了一条新途径,整个工程共投资约1.4亿元。1954年2月,政务院下达了《关于修建武汉长江大桥的决议》。1955年9月正桥工程正式动工,1957年9月25日竣工。武汉长江大桥的建成,是我国桥梁建设史上的创举,是20世纪50年代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成就之一。

  马寅初“新人口论”

  马寅初是我国著名人口经济学家。建国后短短四年内我国人口净增4600多万人,人口无计划的盲目增长与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发生了矛盾。马寅初对我国人口问题做了大量调研之后,于1955年写成了《新人口论》。1957年6月,他在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作了发言,7月5日在《人民日报》上以《控制人口与科学研究》为题公开发表。该文阐述了关于人口理论以及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有效措施,认为:一,人口增长太快同国民经济发展存在着如下的矛盾:同加速资金积累的矛盾;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矛盾;同工业原料增长的矛盾;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矛盾;同发展科学事业的矛盾;二,我国应该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提高人口的质量,要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破除封建迷信,国家干预生育,实行计划生育。马寅初在文中还批判马尔萨斯的人口论,阐明了“新人口论”和它的根本区别。1957年下半年,反右斗争扩大化,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受到批判,被曲解为“地地道道的马尔萨斯主义”。对“新人口论”的错误批判,使我国地五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末期出现了人口的严重膨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马寅初的“新人口论”才得以平反。

  1958年

  “大跃进”兴起

  1958年1月至3月,中共中央连续召开会议,批判反冒进,使得左倾思想迅速发展起来。1958年2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宣传“我们国家现在正面临着一个全国大跃进的新形势”。1958年5月,中共中央召开八大二次会议,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完成能够达到一个极高的速度,提出我国要在15年或更短的时间内,在主要工业品产量上赶上或超过英国,“大跃进”很快在全国展开。8月,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提出钢铁工业要大跃进,1958年钢产量要比上年翻番,达到1070吨,全国9000万人上山“大炼钢铁”。各协作区也纷纷提出农业大跃进目标,全国报刊则不断地宣传粮食“高产卫星”,大跃进不断升温。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到处泛滥。大跃进造成了全国紧张、上下混乱的局面。1958年11月郑州会议中共中央力图纠正大跃进的错误,但直到1960年冬天实行“八字方针”调整经济后,“大跃进”才终止。大跃进发生的原因是毛泽东及中共中央和地方的领导人没有认真研究中国的国情,没有认识到经济发展规律,急于求成,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发动的。大跃进不仅造成人力财力的巨大浪费,更为严重的是造成国民经济各部门主要比例关系严重失调,财政收支严重不平衡,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一平二调”、“共产风”、浮夸风和瞎指挥,破坏了等价交换和按劳取酬原则,造成人民群众思想上的极大混乱。

  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

  1958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一些地区开展了并社工作。1958年7月,《红旗》杂志发表两篇文章,向全国传达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的思想。8月,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后称赞“人民公社好”。8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在全国范围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到9月底,全国已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据9月29日统计,全国建起233973个人民公社,加入的农户达到122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9.1%。人民公社建立初期,规模很大,全国平均28.5个农业合作社合并为1个人民公社,平均每个公社有农户6100户,有的公社甚至超过2万户。人民公社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组织,既是一级经济组织,又是一级政权机构。人民公社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实行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人民公社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等问题,严重影响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率低下,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4月26日五届人大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中提出人民公社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人民公社正式终结。

  “二五”计划

  1958年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期间,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1959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问题的决定》,对“二五”计划草案作出全面修正。1955年8月,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式颁布不久,国家计委便开始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二个五年计划任务。此后,由于指导思想的变化,1957年、1958年国家计委不断修改计划数字,到使“二五”计划正式方案迟迟未能出台。1958年8月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指出,到1962年“二五”计划完成时,我国粮食产量可以达到1.5万亿斤或更多,钢产量达到8000万吨到1亿吨,在主要科学技术部门赶上世界先进水平。1959年后,由于形势变化,国家计委再也没有全面编制与修订“二五”计划,只是年度计划作了多次调整,而“二五”计划的正式文本始终未能面世。总体而言,“二五”计划的制定受到急躁冒进的影响,提出了超越国情国力的奋斗目标。“二五”计划是我国历经的五年计划中指标变化最多、变化幅度最大、实施效果最差、主要经济指标负增长、人民生活下降最严重的一个五年计划。

  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1958年5月,中共中央八届二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创意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它的基本内容为: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巩固无产阶级国际团结;三,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四,在继续完成经济战线、政治战线、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逐步实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五,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六,在集中领导、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总路线”本身的表述是正确的,但“总路线”产生于反右运动之后的“反冒进”的不正常氛围中,促成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生,给我国经济建设造成严重的损失。

  成立经济协作区

  1958年1月,为配合国民经济计划的进行以及管理体制的调整,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成立七个经济协作区,由有关省、市、自治区党委举行定期性的或不定期性的会议,使各地互通情报,交流经验,互相协作,彼此支援,调节矛盾,相互评比,以便在中央方针政策和统一规划下,促进共同发展。全国七个协作区是:辽宁、吉林、黑龙江、东蒙(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三个盟)为东北协作区,以欧阳钦为会议召集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自治区(内蒙西部四个盟和呼和浩特市)、河南为华北协作区,以林铁为会议召集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江西为华东协作区,以柯庆施为会议召集人;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江西为华南协作区,以陶铸为会议召集人;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安徽为华中协作区,以王任重为会议召集人;云南、贵州、四川、西藏、陕西这西南协作区,以李井泉为会议召集人;陕西、甘肃、青海为西北协作区,以李德生为会议召集人。有些省、区划分在几个协作区内,可根据经济关系密切程度,以参加一个协作区为主。(作者:赵学军 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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