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年-2012年)实施方案》今日正式公布,《方案》透露,年内将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
此《实施方案》以进一步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基础性经济制度为重点。列举的重点改革包括:拟订专项方案,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启动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各项工作,平稳推出创业板,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深港紧密合作、深莞惠一体化进程,积极推进区域合作等。
开征物业税将简化房地产税税制
《实施方案》明确了备受关注的开征物业税问题,简化房地产税税制方式,适当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制定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等。
另外,《实施方案》还表明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原则,探索将沉淀在银行的资金通过购买国债、理财产品等方式,盘活政府存量资产,提高政府资金收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向国家申请发行地方债,并用社保基金定向购买地方债,提高社保结余资金的收益率,降低政府融资成本。
培育上市资源 做大做强主板市场
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是深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明年起,深圳要启动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试点。为此,《方案》明确,将采取以下方式:即支持和配合推出创业板,发展中小企业板,做大做强主板市场,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支持本地期货公司拓展业务,探索设立本外币债券市场,规范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等。(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