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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地方债执行同一发行利率,抹消了不同地方发行主体的信用差异;由于二级市场上各种地方债依旧分开交易,这未解决地方债的流动性问题,且对认购者有失公平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张曼】财政部再度修改地方债发行的游戏规则,将四笔地方债打包发行,执行同一利率,意在缓解地方债发行压力。
然而,从当日发行结果来看,这一调整发行规则的初衷并未实现。120亿元的地方债合并发行的中标利率高达1.82%,与上一期江苏债发行利率一样。从效果上看,仅提高了承销发行效率。
由于债市波动和巨量地方债发行带来的压力,地方债发行利率在一个月内持续走高,近期江苏债发行利率达到1.82%,较首只发行的新疆债票面利率已高出20个基点。同时,地方债认购倍数也从新疆债的2.1倍下降,徘徊在1.45-1.52倍之间。
多位市场人士认为,此举是财政部旨在平抑市场的一种做法,抹消了不同地区地方债发行主体信用的差异,使地方债成为“准国债”;但二级市场上地方债依旧分开交易,这种强制性的投标和分配方式对认购者有失公平,所以促进效果有限。
4月22日,财政部将其代理发行的四笔三年期固定利率付息地方债打包发行,其中包括30亿元吉林省地方债、11亿元青岛市地方债、50亿元湖北省地方债和29亿元青海省地方债,累计金额为120亿元。
财政部要求,四笔地方债通过合并标书招标,投标后财政部将根据中投标数量和各期债券发行计划,确定各期债券的实际发行量,以及各承销机构对四笔债券的中标量。这样,四笔地方债虽分开注册、交易,发行利率却保持一致。
经财政部人士确认,四笔地方债在二级市场上要分开交易。
一位参与债券交易的人士认为:“这种模式让一级市场认购者比较被动,因为合并债到二级市场是分开交易,届时仍会出现信用风险和流动性溢价,流动性困境仍然存在。”
针对此次发行结构改变,第一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胡泽利发布报告称:“如果按原来的方式招标发行,投标机构会迫于作为承销商的压力对每期债券进行投标,因此改变招标方式对本次招标的影响不会很大。”
这是财政部第二次修改地方债发行的游戏规则。此前,不少市场人士建议将地方债打包发行,然后再进行区域分配,甚至有机构建议将中央财政的隐形担保显性化,改变地方债的命名方式,变成“准国债”。
此前,财政部曾将地方债单笔发行,改为多笔同时招标,但并未统一发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