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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签署6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互换额达6500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1日 02:3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苏曼丽)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宣布,行长周小川在参加泛美开发银行年会期间,代表人民银行与阿根廷中央银行签署了700亿元框架协议。至此,本轮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央行先后签署了6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金额达到6500亿元,这一规模相当于我国外汇储备总额的5%。

  与以往货币互换稍有不同的是,在此轮货币互换中将互换的有效期延长到3年,并支持互换资金用于贸易融资。其运作机制是,央行通过互换将得到的对方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使得本国商业机构可以借到对方货币,用于支付从对方的进口商品,这样,在双边贸易中出口企业可收到本币计值的货款,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费用。

  长江商学院教授周春生表示,我国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货币互换协议,这种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摆脱美元一枝独秀的霸权地位,帮助亚洲、美洲这些国家应对由于美国金融体系的崩溃造成全球性经济和金融危机。在帮助这些和中国大陆有比较密切贸易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同时,能够减缓对美元的依赖和减缓美元和美国金融危机对这些区域的经济影响。从长远来看,是人民币逐渐国际化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

   【名词解释】

  货币互换 通常是指市场中持有不同币种的两个交易主体按事先约定在期初交换等值货币,在期末再换回各自本金并相互支付相应利息的市场交易行为。

  日期 货币互换对象 规模

  2008年12月12日 韩国 1800亿元

  2009年1月20日 香港金管局 2000亿元

  2009年2月8日 马来西亚 800亿元

  2009年3月11日 白俄罗斯 200亿元

  2009年3月24日 印尼 1000亿元

  2009年3月29日 阿根廷 700亿元

  央行签署的6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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