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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存在的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今天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社会名人、明星代言食品广告必须更加慎重。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说:“它在食品安全法当中是一个非常大的亮点,它突破了原有的广告法的广告责任主体的定位,而现在把自然人作为广告责任主体,纳入到监管范围。所以在消费者选择诉讼主体的时候,他可以把广告主和个人,就是明星,可以作为共同的被告,要求你们承担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