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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倪柏明北京报道 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纺织工业和装备制造业的调整振兴规划。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的多位企业人士和业界分析师表示,国家对于装备制造业的振兴规划向来十分重视,并且很早就制定了振兴措施,但还有一些具体的细则没有出台,关键设备的创新能力也不够。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联部处长顾云对本报记者表示,在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中,国家就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振兴措施,包括优化装备制造业产品和产业结构、提高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制造、发展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和工程公司等。
这次的规划主要是指明方向,加强自主企业的自我创新能力。据了解,国家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目标是:到2010年,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扩大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基本满足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领域及国防建设的需要。
但有分析人士指出,尽管新的振兴计划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但还是没有出台具体细则以支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政策的强化支持、政府协调作用等具体措施。
光大证券机械行业分析师邱世梁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国家还有可能继续出台具体的措施,例如加大国产设备的政府采购、支持关键零部件的自主发展、对大型骨干企业进行联合重组以及更加积极地财税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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