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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和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本报讯(记者 胡晓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和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汽车
培育汽车消费市场。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据新浪网最新的十万人在线调查显示,九成人赞同新的汽车购置税方案。目前,中国汽车市场中超过60%的车辆排量都在1.6升以下。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开发部副主任徐长明表示,降低购置税,再加上成品油降价,车市消费的拉动效果会很明显。
推进汽车产业重组。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今后3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
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大中城市示范推广。
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完善汽车消费信贷。
钢铁
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落实扩大内需措施,拉动国内钢材消费。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严格控制钢铁总量,不得再上单纯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
加大技术改造、研发和引进力度,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整顿铁矿石进口市场秩序,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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