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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五大疑问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 15:56  信息时报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12月5日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昨天正式结束。方案征求意见以来,多名专家就方案中争议较多的五大问题进行细致地解读。知情人称,我国成品油零售价可能实行至少隔10天浮动一次的做法,并可以同布伦特等三地原油联动来进行调整。

  1.为何不先降价再推燃油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因为有关部门设计方案时注意力集中在抓住时机、减少社会震动,尽快推出改革,很可能有防止先降价后出现普遍囤油问题的考虑。如果先降价,再明确说要把税加上去,囤油现象必然出现,且管理上防不胜防。此次改革实际上就是降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表示,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实施后,现行油价不仅不会提高,还会有所下降。制定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就明确,加税以后不提高现行的成品油零售价格。而现在的国际油价比设计时还要低,因此国内油价还有降价空间。

  2.燃油税负担是高还是低了

  根据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这意味着汽油燃油税最终定格为每升1元。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答记者问时表示,这次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后,中国汽、柴油的税负水平,不仅仍低于欧盟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这一税负水平是与中国现实经济状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相适应的。

  不过,能源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倪维斗表示,这一税负水平还是太低,应该采用更高税负以促进节能减排。在他看来,燃油税税负至少应达到三四元才能起到节能减排的价格杠杆作用。

  3.当前推出燃油税是否合适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说,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可能明年1月1日起实施,距离“十一五”结束还有两年之际,适时推出成品油价税费改革 “生逢其时 ”。近期,国际油价大幅下滑成为推动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重要因素,给中国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带来空间。此时,出台系列改革,既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又通过取消养路费等围绕公路使用环节的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行为。同时,在不提高油价情况下,通过提高消费税中的成品油单位税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可谓一举三得。

  4.人员安置等问题怎样处理

  据交通运输部估算,燃油税改革后可能造成近15万相关人员需要安置,而此前有专家对全国征费人员数量估算为近30万人。其中,各地交通系统原负责征收养路费稽查征费局将在改革后取消。据了解,在交通运输部人员安置征集方案中,对人员安置大概分成三部分:工龄在30年以上,年龄达到50岁的工作人员,可以申请退休;税务部门在新招公务员时,优先考虑这部分工作人员;交通系统内进行消化。

  相比养路费稽征人员,运管费、航养费征稽人员不多,全国大约是2万。安置方案提出,这部分人员,大部分要在所属机构内部转岗,“充实和加强”到运输管理工作中。

  5.燃油税收征上去后怎么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说,燃油税属于消费税,按照消费税征收模式,消费税属于中央税;而养路费等是直接进入地方财政。因此,实施燃油税改革后,在分配上,中央和地方就会有个博弈过程,可能分配方案将按照以往各省养路费的比重来确定。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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