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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贾海峰
4万亿投资诱惑下,地方住房保障体系正在悄然变化。
近日,河北、辽宁、山东等地先后停建经济适用房,一改过去重经济适用房轻廉租房的做法,纷纷提出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宁等城市拟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并轨”,逐渐减少经济适用房建设、分配规模。
一位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表示,早在国务院刺激经济“十条意见”中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词语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在研究经济适用房重新定位问题,研究如何将其与安居工程结合起来。当前地方政府纷纷弃建经济适用房,或会带来全国住房体系的调整。
地方“并轨”
按照2007年“国务院24号文”确定的分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用于解决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2010年前将其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用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保障范围与廉租房对接,但是两者准入门槛不一样,廉租房比经济适用房准入门槛更高。
“国务院24号文”提出,2010年前中西部地区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东部地区在2008年底前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而从目前情况来看,地方政府远远走在了“国务院24号文”前面。
12月7日,河北省建设厅副厅长曲俊义做客当地电视台“阳光访谈”时透露,河北省正在研究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进行“并轨”。原来规定是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0.5倍的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房,低于当地平均收入0.8倍的低收入家庭享受经济适用房,今后将统一调整为低于当地平均收入0.8倍的家庭既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又可以享受廉租房。
曲俊义表示,2009年将是河北省着力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的一年。按照河北省日前出台的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文件,2009年河北省廉租房建设规模由8万套扩大到8.5万套,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由180万平方米,降低到150万平方米。
“此举是为了解决经济适用房滞销的问题。”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并轨”后,大量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会选择廉租房,以此缓解经济适用房卖不出去,每年又要大规模建设的问题。
无独有偶,山东济宁市也宣布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并轨”,另据记者了解,济南市等地也都有意效仿。
而辽宁沈阳市的做法更令人称绝。据有关媒体报道,沈阳市正在酝酿一套经济适用房保障新办法,即停建经济适用房,每户按5.5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享受经济适用房保障的家庭可到市场上购买商品房。
沈阳市建委人士称,此举在于消化沈阳市市场存量房。据统计,沈阳市存量房已经达到4000万平方米,而沈阳市每年房屋销售仅能消化1000万平方米,沈阳市想借此消化掉房地产市场的存量,稳定房价。
实际上,进入12月以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宣布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来做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