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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有望合法化
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在出席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时透露,在不非法吸收存款、借贷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前提下,今后个人有望合法注册从事放贷业务。
刘萍透露,央行在今年初收集到的资料发现,沿海一带的典当行、担保公司业务异常火爆,部分民间借贷利率达到了200%~300%,利率平均为12%~15%。根据前期调查,央行草拟了《放贷人条例》(下称“条例”),拟将所谓的“地下钱庄”阳光化。刘萍态度很明确,希望通过条例使得民间资本浮出水面,产生积极效应。
“目前中国信贷市场是被银行垄断的,条例的出台就是打破垄断,使一批符合条件放贷人注册放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刘萍表示,中小企业在就业方面作出巨大贡献,却越来越难以应对融资难的瓶颈,“企业普遍不景气加上金融危机,使得原本就条件苛刻的商业银行越发惜贷。”
地下钱庄的生意经
有统计数据表明,不同规模的地下兑换点资金吞吐量是不同的,一些规模较大的地下钱庄每家每天兑换并转移的资金规模为1000万元到3000万元。以此算来,一家地下钱庄一个月兑换并转移的资金便可高达9亿多元。
由于“市场的红火”,大批中小企急于周转,珠三角一带的“地下钱庄”生意不错。
根据一位做外贸生意的朋友提供的电话,本报记者联系上了一家融资中介的负责人张先生。朋友向记者这样介绍这位父辈级的人物:“我大伯光是换支票一项业务一年也赚个三五百万。”
“我们的客户都是大头,你说的那些短信都是些小虾米,要不就放高利贷,要你几个点,要不就是骗子公司,等你汇出利息后立刻消失。”在张先生眼里,有些融资中介通过手机短信或者上门递卡片的“宣传”方式很不“入流”。
在张先生眼中,只有那些在“圈子”里业务开展得好,控制风险的能力强,还能有自己一套“信用评级”,客户不多在于“精”的机构才被他们列为“主流”。而后者业务的开展多数建立在朋友的介绍担保之上。“否则风险就会很大,特别是在今年,我们这些机构就等于是你的私人银行了。”张先生除了分析公司业务的同时,还会对当前经济形势向贷款人给予建议。
“目前我们有几种借贷模式,经常做的就是中长期的贷款,要用汽车或者房屋等物业作为抵押品,贷100万以内的一年期,月息通常为3%~5%,一周内即可完成交易。另外一种有点像创业基金形式的融资,我们直接把资金投到公司里面,至于具体贷款额度、年限及利率,再商定。”
俗话说,“借钱容易还钱难”。对于民间借贷机构来说,借方风险防范问题让他们更多情况下只愿意接触“熟人”。
“借款方的风险更大。和陌生人做生意,情况更难控制。”张先生除了有一套自己的“信用评级方案”之外,还有针对借贷款所设的“风险控制方案”。
“通常我们会和借款的个人签订私人借款合同,合同一般是先扣除利息,仅写明到期偿还的本金。第一次和我们做生意的话,要将利息和本金的数额相加后一并写入合同内,最后到房管部做抵押登记。”
除了个人的借贷款,张先生对投资公司还有一套风险防范方案。“入股企业前我们会派人考察企业的实力,会派财务去查账,但是不会干涉公司内部的运营。”
但所有业务的前提仍然遵循着一个原则——熟人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