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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前3季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同比增近20%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 12:07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国家统计局2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73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56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北京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666元,上海也超过39000元。

  具体情况来说,有9个省(区、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22个省(区、市)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平均工资最高的5个地区是:北京市为全国平均工资的2.1倍;上海市39004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1.98倍;天津市、浙江省和广东省均超过2万元,高出全国平均工资1倍多。平均工资最低的是新疆自治区,为全国平均工资的79.5%。

  另外有12个行业超过了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有7个行业低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其中金融业平均工资40312元,是全国平均工资的2倍,其行业平均工资增长率增长幅度近三成,亦属最高;住宿和餐饮业13587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68.9%,位居末席。

  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现行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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