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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价中间环节加价暴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2日 23:29  21世纪经济报道

  中间环节加价暴利

  中间环节加价和乱收费也是抬升煤价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征收煤炭出省费是山西的特有现象。去年3月,山西停征能源基金,改在生产环节征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基金后,过去作为能源基金征收主体的山西煤运系统,仍在设卡收费。

  目前,山西煤运系统在山西各主要公路设置出省站、营业站等收费站卡300多处,各地收费标准不尽相同。仍以晋城无烟煤为例,出省块煤每吨收费106-133元,末煤106-123元;省内销售块煤每吨收费91元,末煤87元;本市销售块煤每吨收费60元,末煤50元。

  业内人士透露,这些费用对外称作“统一经销差价”,实际上作为利润全部进了山西煤运公司的腰包,但是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煤运公司并不承担市场主体的经营责任。

  经过中间环节加价,晋城无烟煤经公路运输销往100公里外的河南焦作时,块煤从就1100元的坑口价,变成了1323元的结算价,末煤也从650元变成846元。其中扣除每吨80元的运费,煤运公司收费分别是133元和106元。

  如果走铁路运输,同样的煤炭到用户手里则分别变成了1442元和957元。

  中间加价以坑口价每吨1100元的块煤为例,包括:上站煤管站每吨12元的管理服务费、25元的短途运输费、发煤站各项费用及利润30元、煤运公司经销差价50元,这样到铁路发煤站时,车板价就成了1217元;再往下装车发运,还有70元的点装费、65元的运杂费、中间用户80元的代理费,最后到用户手里就成了1442元。

  “如此高额的中间收费,在山西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其实没有任何政策依据。”一位曾在山西煤运系统工作多年的知情人士说,去年,山西省物价局曾就规范煤炭运销系统收费专门发文,规定到2009年8月底以前的过渡期内,煤运系统可以对出省煤炭收取2.5%的运销服务费,公路运输收取1.5%的管理费,火车运输收取4%的代销费。

  “这是唯一能找到的政策依据,”他说,按照这个标准,吨煤销售价以平均500元计算,最多收费20元,不排除有关人员在具体执行中,利用公路站卡和铁路计划提报权搭车收费,谋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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