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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4日 15:41  中国证券网

  本网讯 (记者 李和裕)

  8月14日下午,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殷国元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藏弹药四项罪名。法院就此分别判决如下: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私藏弹药罪免于处罚;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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