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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和外资合作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 15:15  投资者报

  央企和外资合作陷阱

  在曲线并购的路径之中,外资和部分央企的合作,显得更加隐蔽,也更为凶险。

  根据正式实施的《反垄断法》,很多垄断型央企因关涉国家经济安全受到特别豁免,这本无可厚非,但部分央企冒着国家产业安全的潜在危险频频向外资招手的现象,却令人担忧。

  据了解,这些央企和外资的合作项目,动辄十亿百亿,直接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和国家的产业安全,在股权比例中,外资常常占有高达50%的比例,特别在石油重化工领域中形成了一个有趣的50%风潮。对这些项目,业内称为“50%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中海油与壳牌在广东惠州的大炼油项目,中石化与巴斯夫在扬州的炼化项目等等,都是外资占50%的股权。

  据调查,中海壳牌项目总投资43亿美元,是中国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而扬州巴斯夫项目投资29亿美元,是江苏最大的外资项目。

  这些项目中究竟谁是老大?外资是否在实际控制?日后外资是否会增加股份?《投资者报》记者曾就此问过巴斯夫中国区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达得十分含糊,不置可否。

  业内人士指出,在这些行业,因为国家产业政策不允许外资控股,外资只能韬光养晦等待时机。一旦时机成熟,以其目前持有的50%股权为基础,非常容易达到控股的目的。而这些行业,恰是中国经济的关键领域。

  更有甚者,已通过迂回手段变成了这些“50%项目”的实际控制人。

  一个例子是,2004年,中铝与美铝在广西平果铝厂的合资项目获批,平果铝厂合注册资本将为36.4亿元,双方各占50%股份。据美铝高层透露,美铝在中铝集团层面还持股8%左右,如此一来,美铝事实上成了平果铝业的实际控制者。据悉,百色铝土矿储量位居中国第二,平果县境内的铝土矿储量达2亿吨。

  难阻外资曲线并购

  一方面,《反垄断法》留给国有资本以巨大的并购空间,这有利于促进中国企业的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外资却在利用法律漏洞铤而走险,曲线前进,争夺中国的并购蛋糕。

  在此背景下,中国未来的并购市场,必然还有一番较量。

  “这些跨国垄断寡头有的是带着商业目的而来的,有的是带着政治目的而来的。他们不会因为中国实施《反垄断法》就退出,因为中国和印度是全球最大也是最后的并购市场,跨国巨头们肯定会继续争夺世界上最后一个并购大蛋糕。”刘军厂说。

  基于《反垄断法》留给央企的空间,商务部研究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大型央企将主导中国未来的并购市场。

  但是,根据相关研究,外资在过去30年疯狂涌入中国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国企在经济中比重过大,由此造成了低效率,这恰好给高效率的外资带来了赚钱的空间。

  有业内人士还分析称,如果对外资的并购关上大门,地方上的国企只有卖给央企一条出口,而央企的合并很多是无偿划拨,而且有些并购之后原本属于地方的税收就要随央企上缴中央。

  这种情况下,外资的到来,不但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各种收益,而且能够给企业管理者以股权激励,这也是外资并购在地方政府和国企领导人中富有吸引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显然,在中国现行的财税和国资管理体制下,卖给外资是地方政府实现收益最大化的一个最佳途径,外资和地方政府两头热,卡在中间的《反垄断法》将面临巨大的挑战。(王豪 梁盛 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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