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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当前价格垄断具有三大特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 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今日,《反垄断法》将开始实施。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李镭7月31日说,目前价格垄断案件呈3个特点:涉及行业广泛,违法主体多样;行业组织牵头,重点企业主导;串通手段直接,违法行为典型。价格垄断是价格主管部门监管的重点。

  李镭介绍,目前最为典型的价格垄断协议的形式有两类:一是协会、理事会等行业组织召集有关企业商讨价格问题,统一调整价格;二是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大企业、重点企业主导行业会议,出面协调制定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2007年,全国共查处价格垄断案件70余件,其中包括“方便面企业联合涨价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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