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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民事案件将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 07:2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反垄断法,审理好与反垄断法相关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好审判职责,切实审理好各类反垄断案件。负责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业务的审判庭,要切实审理好涉及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民事案件以及其他各类反垄断民事案件。

  通知要求,当事人因垄断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和反垄断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依法审判。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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