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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业主索赔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 03:58  中国青年报

  根据焦点房地产网提供的数据,方恒国际2007年11月一期开盘价格在16800元/平方米,2008年1月均价涨到17000元/平方米,然而到了2008年5月30日二期开盘时,价格却降到14800元/平方米。

  北京保利香槟花园的部分业主向开发商发出公开信,要求开发商送精装修或者降低物业费等作为补偿。但至今还未得到答复。

  武汉的一些万科业主甚至还成立了“抵制万科同盟”。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告诉记者,以前房价大涨的时候消费者指责开发商,现在房价出现下跌,原本对消费者是好事,但依然有消费者不满意。同样是购房人,也有不同的利益群体。

  补偿房价没有法律依据

  那么,面对下调的房价,高价购房者是否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作出补偿?

  在高价购房者看来,对于因开发商促销导致的房价下跌,业主完全有理由要求开发商作出补偿。

  “如果房价下滑,买到手里的房就会出现资产缩水。”方恒国际的一位业主说,一旦房价迅速下跌,购房人出现负资产现象,就会有部分业主不再偿还银行的贷款。银行即便收回房产,还是要以其他方式推向市场。这将增加市场供应量,拉低房价继续下滑,形成恶性循环,导致更多人陷入房地产泥潭。

  还有一位业主将房价下跌比作“家的缩水”,“如果你家是两居室,一下子被别人强行夺走了一间,你的两居变成了一居,那你会怎么样?”

  保利香槟花园的一位业主更是愤怒地表示,买房时尽管合同上讲得很清楚,但那时还没有第2套房政策,也没有房价下跌的形势。买房自由,退房也应该自由,为什么不能退?

  有意思的是,同样在这些楼盘的业主论坛上,更多的声音却是反对开发商对老业主进行补偿。

  “如果涨价了是不是该把银子返给开发商?”

  “炒房亏了可补,我们炒股亏了也要补!”

  “买的时候就应该考虑自己的购买力,既然买了就要负担得起,凭什么要人补?”

  还有人认为,如果房价下跌就要对业主补偿,房价将会一个劲儿地上涨,炒房将会只赚不赔,结果就是更多的人买不起房子,房产泡沫越来越大。

  同样是消费者,但由于购房时机不同,对“补差价”的问题的看法不同,分成了两派。高价购房者觉得自己不应该承受这样的损失,而低价购房者、尚在观望的购房人则旗帜鲜明地表示购房者应遵守合同、风险自负。

  在焦点房地产网组织的网上调查中,73%的业主表示,面对楼盘降价,老业主损失不应该由开发商补贴。

  而在面向开发商的网络调查问卷中,开发商与大多数业主的观点也保持了一致。76%的开发商表示,如果楼盘降价,不会对业主进行补偿,因为这违背了合同契约。71%的开发商认为,补差价给房地产业带来的完全是负面影响,开了个不好的先例。

  “要开发商补差价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但前提是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将来如果房价下跌会补偿。”刘俊海表示,如果开发商没有这样的承诺,补差价的要求就缺少法律依据。

  刘俊海认为,如果购房人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比如房屋面积缩水、绿化率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等等,那么可以要求退房。但如果没有这些欺诈行为,购房人要求退房则需要与开发商协商。

  刘俊海表示,房价下跌带给老业主的是经济上的损失,但购房行为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规范,法律并没有支持消费者追讨差价补偿的条文。市场经济下,任何商品的价格都会出现涨跌,汽车、家电、手机、电脑等等,都存在价格下跌,消费者同样不能因此要求补偿。

  上世纪90年代末香港金融危机时期,房价跌幅达50%以上,“负资产”情况非常普遍。当时李嘉诚坚决拒绝了消费者退房、退订的要求,他认为市场行为必须建立在契约精神和商业伦理的基础上,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

  “要加强对消费者的风险教育,中等收入群体购房时尤其要注意量力而行、量财而支,理性消费。”刘俊海说。

  本报北京7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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