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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拨13.4亿灾区校舍维修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 11:03  京华时报

  同时拨教学仪器设备重置金9.8亿受灾省应定期公布维修进展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财政部透露,为确保汶川地震灾区中小学校秋季学期如期开学,中央财政近日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3.2亿元,预拨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重灾区,专项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和教学仪器设备重置。

  据财政部介绍,这笔资金是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安排的,其中校舍维修加固资金13.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重置资金9.8亿元。

  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切实强化资金管理。根据要求,各地要按地方财政资金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7的比例,落实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和教学仪器设备重置地方财政应负担资金。地方应负担资金不得以地方应承担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充抵,也不得以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充抵。此外,受灾省的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工作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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