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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督察内审司。将审计司职能、巡视工作办公室的部分职能,法规司、财务司等部门的内部监督职能,整合划入督察内审司。不再保留审计司和巡视工作办公室。
——组建货物和劳务税司。将流转税管理司、进出口税收管理司的职能,整合划入货物和劳务税司。不再保留流转税管理司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将所得税管理司更名为所得税司,地方税务司更名为财产和行为税司,计划统计司更名为收入规划核算司。更名后,按照减少交叉、规范统一的要求理顺各司局的职责。
——保留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国际税务司、稽查局、财务管理司和人事司。这6个司局的职责原则上不作大的变动,仅对个别方面作适当微调。
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继续保留,职责不作调整。
改革后,总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稽查局、财务管理司、督察内审司、人事司以及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总局机关人员编制不变。行政单位司局级领导职数由44名增加到50名,其中增设1名总审计师。
这次机构改革涉及信息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的职责变动,其余事业单位的职责暂不作调整。今后,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适时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将由中编办另行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将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实施省(区、市)国税局机构改革。总的要求是,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适应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会上,钱冠林公布了总局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名单。钱冠林布置了机构改革的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一是明确司局职能分工,二是做好编制核定工作,三是做好人员到位工作,四是做好交接工作,五是做好机构改革总结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决定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完成改革任务。
钱冠林指出,这次机构改革的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希望全局广大干部和职工以大局为重,以税收事业为重,同心同德,齐心协力,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工作,保持队伍稳定。统筹安排,做到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以对党、对税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圆满完成这次机构改革任务,以良好的改革成果不断开创税收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