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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局成立在即 5年双审制结束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2日 16:52 经济观察报
反垄断调查局成立在即 反垄断主要职能归属商务部 王毕强 中国政府将在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前成立“反垄断调查局”,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工作。 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也将成立新的司局,分别负责《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垄断”审查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审查。 《反垄断法》在2007年8月得以通过,为了保证法律的如期出台,争议颇多的国有垄断企业并不在此法规定范围之内。 新机构 近日,本报记者从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处获悉,商务部目前正在筹建一个新的司局级部门——“反垄断调查局”,并力保在《反垄断法》8月1日实施之前成立。不过,目前该部门的最终名称和具体处室设置、人员构成,均没有确定。 在此之前,中国并没有一个常设的反垄断调查执法机构,仅是由商务部在2004年设立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承担有关反垄断的国际交流、反垄断立法及调查等相关工作。该办公室为非常设机构,具体工作由商务部条法司承担,主要工作内容是负责外资并购中国企业审查。其法律依据则是2003年3月,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简称《并购规定》),以及2006年8月最终定稿的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专家介绍,自《并购规定》实施以来,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共收到并购申报案件约500余件(包括境外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或是对国内市场竞争有影响的境外投资者之间的并购行为),其审查通过率很高。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反垄断法》规定成立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也将设在商务部。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是中国反垄断工作的高层次议事机构,其设置类似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将包括国务院负责人和各有关部委的负责人。 反垄断委员会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其职责包括: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是反垄断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按惯例一般是设在某个部委的一个司局当中,即采取“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商务部,表明今后反垄断调查执法将由商务部负主要职责。 此外,国家发改委将负责《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垄断”审查,国家工商总局将负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审查。两个部委将在现有业务司局基础上,成立新的司局。 据悉,随着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明确,未来反垄断的规章和指南都会陆续出台。 据悉,在商务部负责的内外资并购中经营者集中审查,是由企业事先主动申报,而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审查,则是在两个部门发现问题后,进行主动审查,或者依据举报进行审查。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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