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OTC市场如何跳出“官办”窠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3日 23:32 中国经济时报

  张东臣

   众所周知,英国的股票市场最初发源于1690年代的一家咖啡馆,美国股票市场则源于1792年一家咖啡馆门前梧桐树下签署的协议。这些成熟市场都是为适应市场需要、由民间自发组织、在自由竞争中逐渐形成的。美国的OTC(场外交易)市场也是由全美券商协会发起组织并管理,纳斯达克则是协会下属的企业。目前,国际上主要的证券交易所都是公司制,而且其中大多数都已经上市。

   中国股市成立之初,国内还在讨论姓“资”姓“社”问题,股份制企业也没几家,民间自发形成股权交易市场完全不可能,只能是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地“设计”出一个市场。如今,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市场化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尤其是OTC市场时,就应该大胆突破、创新,而不能再沿袭过去主板市场的“老路”。

   首先,要在市场化框架下创立OTC市场。

   尽管设立OTC市场的建议、方案均由地方政府提出、中央政府批准,具体实施也要由政府来推进,但这并不是说未来的OTC市场就一定应该由政府来主导。

   因为,中国股市“官办”模式的弊端在主板市场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该模式不仅因产权不清、体制受限而效率低下,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导致寻租、设租行为。政府部门掌握公权力的同时却又代表国企利益,其行为缺乏约束和监督,政治目标、部门利益、所有者缺位等因素又往往使其不能按市场规律办事。

   可以说,国内主板市场诞生之初就是一个“怪胎”,不仅遗留下股权分置的历史问题,而且还把股市定位于“为国企融资服务”,使市场的功能被严重扭曲。即便是在股改完成之后,主板市场仍未完全走出“政府托市,企业圈钱”的怪圈。

   更为严重的是,“官办”模式还客观上导致了垄断,压制了市场的自生性,竞争就更是无从谈起。比如,1998年监管部门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关闭了全部场外交易市场,成都、淄博、武汉等地方自发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或相对规范的OTC市场也完全被禁止。国内OTC市场的发展因此受到严重打击,然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却并未因此停止,只是被迫转入地下,沦为“黑市”。此后,各种新孳生出的非法证券活动反而更加猖獗。

   其次,从组织结构上看,OTC市场本质上应该是金融服务企业,而不应成为一个“衙门”。

   在设计OTC市场时,政府不要总是想着如何确保自己的控制地位,也不必一味地攀附交易所等强势部门及地方的“官办”机构。相反,应该借鉴国际经验,使之成为真正市场化的主体——具有自主利益的载体、自律性管理的独立法人,甚至以赢利为目的;应该考虑实行真正的会员制甚至公司制,更多地吸收股权投资基金、创业基金、券商等市场化主体加盟。这一方面有利于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进资金、人才、技术,推进创新,提高服务水平。

   同时,市场化主体地位一旦确立,政府就应该尊重其所有权、控制权、决策权,要在法律和行政许可的范围内全面“松绑”,甚至要不断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与之相适应。

   第三,“全国性市场地位”最终要通过市场来确立。

   作为一个全国性的市场,OTC尽管落户在天津,但是并不仅仅属于天津及滨海新区。天津方面应该立足于整个国家的长远利益,以开放的心态,充当牵头组织者,设计出一个科学、合理、市场化的方案。而且,也不应仅靠特殊政策、行政垄断来号令“诸侯”,来确立“全国性市场地位”,而应该靠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规范的管理和良好的信誉来赢得市场,吸引全国各地的托管中心、产权交易所主动申请成为分支机构,并推荐其所托管的企业前来挂牌,实现市场化整合。

   第四,行使自主权,还原市场的本来面目。

   OTC市场不能像主板那样片面地把融资功能放在首位——通过“托高股价”、“扭曲交易制度”等方式向融资者倾斜,同时又通过审批权搞垄断发行。

   OTC市场首先应该是一个为所有者提供退出机制的公平交易平台。因此,有必要把上市和融资分开。一方面,应降低上市门槛,尽快使大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集中挂牌交易;另一方面,对于运营规范的企业,应该简化程序,允许其根据自身需要和相关规定自由地融资。

   OTC应该有权自行决定企业上市及融资的门槛,企业在OTC上市及融资只需合规审查后注册、备案即可。

   第五,自律的监管方式。所有权、自主权必然会带来责任感,使OTC市场积极主动地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强化一线监管。随着市场化机制的建立,OTC要想健康发展、确立其地位,就必须维护市场的信用,就必须严厉打击欺诈、操纵、虚假披露等行为。自律监管的强化,也将减轻监管部门的压力。

   第六,通过制度创新提高市场效率。由于自律监管的加强,OTC也就无须像主板那样通过各种管制、束缚、限制来弥补监管的不足。如,“T+1”制度、涨停板制度、警示停牌制度等,大大降低了交易效率。OTC市场应该在交易制度上进行创新,并适时引入做市商制度,既搞批发,又搞零售,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不断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定价能力,从而在规模壮大的基础上逐渐实现自我分层,并最终过渡到自成一体的交易所体系,与主板分庭抗礼。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