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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打造“保险至善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 04:31 金融时报

  记者 王小平 张兰

  “像青海这样保险体系不完善、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要做好保险工作,就必须把保险业发展置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中加以谋划,摒弃粗放的、掠夺式开发保险资源的短期经营行为,在找准切入点的同时扩大结合面,使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在日前举行的2008年青海省保险工作会议上,青海省保监局局长葛翎客观分析了青海保险业的发展环境和未来出路。

  在我国,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的历史存在和过分扩大,是一个长期困扰中国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与东部发达地区不同,我国西部地区尽管资源丰富,但经济发展仍然相对落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不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40%。

  要在这样一个本不富裕并且多民族文化共存的地域拓展保险业务确实并非易事,但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保险并非富人的专利,西部地区的广大人民更加迫切需要获得保险保障,需要在遭受灾害和意外后及时获得补偿,需要在保持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同时提升生活品质。面对如此“两难”境地,青海省副省长高云龙对青海保险业提出,“要将保险业的发展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找准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定位,运用研究现代经济的方法来思考保险业的发展。”

  对于省政府的要求,葛翎提出了要打造“保险至善省”的特色理念。他告诉记者,越是欠发达地区,越是要关注民生。在青海这样的西部地区,保险业必须更加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只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保险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葛翎说。

  据统计,2007年青海省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达到107445.19万元,同比增加20202.82万元,增长23.16%,增速在全国的排位由2006年的第32位提高到第22位。“与自身相比,2007年我们取得了很大进步,但青海保险业依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保险的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旧突出。”葛翎告诉记者,只有自觉地将保险业置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广泛深入地服务于社会各行各业、各类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险的需求,才能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保险业发展的成果。

  “首先是要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保险保障,服务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大力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三农’保险,积极拓展县域保险市场,探索加快藏区保险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三是要大力发展各类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平安青海建设。”葛翎说。

  在践行“保险至善省”的过程当中,青海保险业首先是积极向地方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使地方领导逐步深化对保险的认识,主动帮助保险行业解决实际困难。据了解,在青海保险业的努力下,青海省委、省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金融工作座谈会和保险工作座谈会,并在月度碰头会上对保险工作进行专题安排。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听取保险工作汇报,专门就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方面的发展工作。2007年10月,省政府还专门组织召开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兑现暨保险业服务“三农”表彰大会,对保险业在服务“三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15家先进单位和32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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