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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CPI涨8.7%创11年新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09:0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国家统计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物价总水平过快上涨

  证券时报记者 许 岩

  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8.7%,创下自1996年6月以来的月度新高。

  具体从八大类别看,仍为五涨三下降的局面,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3.3%。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5.3%(其中猪肉价格上涨63.4%),鲜菜价格上涨46.0%。

  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1%。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2%。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6.6%。

  下降的三类有: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1.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下降0.9%;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1.4%。

  国家统计局认为,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持续加快上涨,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的基本走势。从环比看,2月份除食品价格上涨7.1%外,其他类价格涨幅均在0.5%以下。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上涨因素,核心价格同比上涨1.0%,与去年下半年以来的态势和涨幅基本一致。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受到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春节因素相互叠加的影响。初步测算,2月份的春节因素影响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53个百分点,低温雨雪冰冻的气候影响1.03个百分点,扣除这两个因素,2月份环比上涨1%左右。

  国家统计局指出,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也是国际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影响的结果。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上涨7%以上,金属和农产品价格上涨30-40%。尽管当前价格涨幅偏高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冲击的特殊因素,但对控制全年价格涨幅增加了新的困难。需要保持冷静头脑,正确判断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物价总水平的过快上涨,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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