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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博士转移财产256万元被判刑一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00:21 上海商报
35岁博士老赖执行中“玩猫腻” 转移财产256万元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商报记者 金莉娜 严剑漪 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隐瞒公司办公事实、虚构债务骗取法院裁定、将财产私自转移支配……今年35岁的博士生李风耍尽手段与执行法官“捉迷藏”。昨天下午,浦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风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李风是家族企业——千世集团的实际掌控人。2004年5月,千世集团下属的上海千世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点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与昆明新世界饮食娱乐策划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此后双方发生经济纠纷。2006年6月,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李氏家族企业中的这两家公司应退还新世界公司工程款177万余元。三个月后,云南方面的法院经上海市高院委托浦东法院执行。李风很焦急,开始盘算起如何逃避法院执行。 第一步,他想到了变更法定代表人,将公司股东及法人变更为与李家无关的人,找个外人来代任公司法人代表,降低李家风险。这个人选就是公司新来的业务员徐某。 第二步,就是隐瞒公司资产。2006年11月底,一家川汽公司将30万元工程款归还给千世钢结构公司,李风立即将此款转移到家族企业的其他公司账户内。12月25日,川汽公司又给付了千世钢结构公司4张价值1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李风再次如法炮制,将款项汇至他处。 第三步,开始虚构债务。2007年1月,李风和黄某(另案处理)签订了虚假的还款协议,称拖欠黄某债务116.2万元,并将虚假的还款协议拿到成都市公证处进行公证确认,黄某随即前往成都当地法院“申请执行”,骗得该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就这样,李风将到手的工程款116万元全部“移”到了黄某的账户内,导致浦东法院执行再次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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