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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奴减压 廉租房经适房供应加大 (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13: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廉租房让95万户低收入家庭受益

  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68亿元,比去年增加17亿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此外,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这方面投入。

  出席两会的代表认为,这标志着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更多城市低收入家庭有望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居住条件。

  截至2007年底,我国累计有95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海南、山西、安徽、湖南等省(区、市)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名词解释

  廉租住房制度

  廉租住房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制度。主要内容是: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明确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筹集廉租住房房源,保障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建立廉租住房保障进退机制。

  让穷人也能安居 代表为廉租房支招

  让困难群体也能实现自己的安居梦,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让廉租房成为住房保障制度中的“主角”,代表们纷纷提出建议。

  首先要保障资金保障。赵顷霖代表说,为确保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实处,各地要建立健全包括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后出售的增值收益及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等构成的资金体系。

  也有代表认为,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政策,既是现行对困难群体实施保障政策的条件,也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些配套政策对解决困难群体住房的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大。

  全国人大代表王保存说:“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和退出机制,切实将政府资源落实到最需要保障的家庭。”

  新华短评

  落实住房保障政策更需执行问责制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列举今年着重抓好的工作中,明确提出 “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这是一项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工作。落实住房保障政策,更需执行行政问责制。

  一年多来,为了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措施,特别是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措施明确,责任清晰。但是,部分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仍然滞后,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仍然突出。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固然有其客观原因,如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刚刚起步,房源不足问题较为突出,西部地区住房保障需求量大,保障资金比较困难等。这些问题都是可以在发展中解决的。

  需要引起我们警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热衷于商品房建设,忽视保障类住房建设;把廉租房建设当成“面子工程”,随意逾越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规范;某些政府官员把保障类住房建设当成权力寻租的新空间。

  2008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一年。政策已经明确,责任更要明确。否则,再好的政策也难以落实。只有认真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对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有关领导实施问责,才能加大工作力度,帮助百姓实现安居理想。 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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