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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将研究调整消费税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05:5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继2006年4月国家对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之后,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的《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简称《要点》)表示,今年将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研究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税务总局同时称,要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研究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目前有烟、酒、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等十一个征收消费税的品目。2006年4月1日,我国对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 “消费税作为一种选择性的税收,除承担筹集财政收入任务外,还具有调节生产、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等功能。”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杨志勇研究员对记者表示,此次国家提出研究调整消费税政策,有利于实现扩大消费需求的宏观经济目标。 昨日公布的《要点》称,将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今年还要研究制定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深化房产模拟评税工作,扩大试点范围。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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