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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若物价上涨得到缓解 将立即取消限价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12:55 中国网

  2008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2007年全年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当前经济经济运行的情况和特点,以及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由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朴民主持,工交行业主要的行业协会和联合会的相关负责人也参加了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

  新京报记者:第一个问题,我想问朱局长,现在煤电供应紧张使各地面临很大的压力,发改委是否会考虑允许地方把过去关闭的一部分小煤电、小火电投入运营,来缓解暂时的压力。现在发改委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政策在学界有一些争议,我们想问一下发改委是否会考虑到这种压制企业的价格行为可能会造成企业的供应积极性下降,造成下一步的供应紧张,而引发价格再次报复性上涨?谢谢!

  朱宏任:

  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应该说从去年入冬以来,我国局部地区就出现了电力紧张的情况。电力紧张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表现在电煤紧张,电煤紧张和电力紧张两个问题是相关联的。造成这个紧张的因素有多种,大的方面来说,应该有四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是气候的原因,我想除了刚才讲到的当前的极端恶劣气候影响铁路交通运输之外,还有一个因素是从去年冬天以来,我国南方地区遇到了50年一遇的严重干旱,特别像川渝、湖北、湖南地区,来水比平常要减少60%。大家知道,这些地区都是水电比重比较高的地区,所以这些地方的发电受到了影响。

  第二是一些地区因为各种原因,包括小煤矿的关停等原因,煤炭供应有不足的问题。

  第三是有一些运输瓶颈制约方面的原因。

  第四是煤炭需求持续比较高。我想有的地方在电力比较缺乏的情况下,工业增速还是以很高的速度发展。像我刚才讲到的,高耗能行业的工业发展速度要超过一般工业的增长速度。这样的情况就导致了整个电力的紧缺。而这种紧缺又和电煤紧缺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不可能用小煤电、小火电的增发,通过它们增加发电解决当前的困难。这样从结构上是不可行的,从道理上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现在的大电厂、主力电厂还存在严重的缺位问题,所以越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越应该重视需求侧管理,特别是把有用的资源集中在重点的、骨干的电厂上。在煤炭紧缺或一些存煤不足的情况下,国家对这些重点骨干电厂也采取了相应的、紧急的保障措施。

  李朴民:

  第二个问题我来回答。刚才这位记者问到,关于社会上,特别是理论界对前段时间出台的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有不同的看法。对这个问题实际上应该把握三点:

  第一,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是在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群众利益,依照《价格法》采取的临时性、辅助性措施。因为去年物价上涨幅度确实比较大,CPI上涨了4.8%。在这种情况下,《价格法》也规定,可以采取临时性的、辅助性的干预措施。

  第二,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它没有改变企业自主经营、自主定价的地位,也没有改变我国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市场形成的格局。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商品服务价格95%以上都是由市场形成的,这种地位没有改变,格局也没有改变。

  第三,在物价上涨情况得到缓解的情况下,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即将取消。物价上涨过快的情况得到缓解以后,这种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就可以取消了。

  应该把握这三点。我希望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对这个问题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宣传和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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