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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的三地样本(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6日 00:34 21世纪经济报道

  香港:公私并存

  虽然新加坡模式备受称道,但香港城市大学公共及社会行政学系副主任李健正指出,对于内地的住房制度变革来说,香港的模式更具有可行性,"因为香港的房屋市场是公私并存,相互牵制的"。

  李健正认为,站在香港角度来看,其实内地一些城市都在走香港过去走的路,原来放开,现在又重新由政府来解决问题。

  目前,香港大约有一半人口住在公营房屋中,其中约30%的人口住在出租公屋,另外约20%的人住在政府出售的居屋("居者有其屋"计划兴建的出售房屋),而且申请入住公屋的轮候时间平均不超3年。

  香港的公营房屋政策,主要是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出租公屋单位。而且每个公屋小区基本配备了完善的商场、停车场、邮政,以及教育娱乐设施,所以低收入家庭争相申请。

  为了保证土地供应,香港政府尽量集中用面积较大和发展密度较高的土地来发展公共房屋。根据香港方面的业内人士介绍,公共房屋的建设模式分两种,一是政府招标,委托小型私人发展商建造,一些大型发展商很少参与公共房屋的建设。二是政府和私人合建居屋,这种模式施行了五、六年之后日渐式微,因为小型发展商们觉得,完全按照政府规定的规格建立公屋,无利可图。

  此外,香港政府也对公屋进行户型控制,重视建设小户型。在香港申请公屋,4口人的家庭只能申请到30多平方米的户型,7至8口人的家庭可以申请60平方米以上的三居室户型。

  在香港的房屋体系中,房屋政策事务由政府总部的运输及房屋局负责,而在公共房屋方面,法定机构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负责制定和推行公共房屋计划,房屋署则是房委会的执行机关。房委会在1988年由政府资助转为自负盈亏的财政独立机构,目前以内部衍生的资金收益,推行公营房屋计划。2005年,房委会通过出售大部分零售和停车场设施,套取现金340亿元,也从2007年开始分批出售剩余的居屋,所得的收入也提供额外的资金用于兴建公屋。

  李健正此前接受采访时也强调,如果仅让私人发展商建房子,大量利润只会流入发展商的口袋;如果政府自己去发展房屋,不仅有利可图,得到的利润还可以重新投入公共房屋系统,有效平抑房价。

  谈及亚洲其他国家在住房制度方面的经验,李健正介绍说,目前韩国的公共房屋约占房屋总量的15%,另外85%是私人发展商兴建的。韩国的普通民众在2000年以前很少向银行贷款买房,他们通常存了足够的钱之后才考虑买房。在亚洲金融风暴之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韩国改革银行的金融体系,银行才开始做普通民众的住房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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