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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宁:国资委还需进行职能调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01: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王婷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昨日在“中国特色国有公司治理高层论坛”上表示,央企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企业群体,在实现一些央企母公司层面的股份制改革时,董事会的职能还需要进一步到位,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也还要衔接好。国资委目前的职能重在监管,内部还需进行职能调整,才能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董事会工作的指导。 随着国企董事会试点的开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央企以及国企逐步实现股份制改革,邵宁认为,董事会是国资委派出的,如果派完后不管它,最后迟早会出现懈怠的问题。国资委目前职能中很大一部分是监管,这就需要进行内部职能调整,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他提出,国资委还需要逐步培养一批没到退休年龄,但专门从事董事这项工作的职业董事。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刘东生表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跟国有公司治理的完善有紧密关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母公司股份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点,而一旦建立完善的董事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就要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配。由于很多央企目前还没有董事会,或没有规范的董事会,目前,国资委实际上还在履行经营者的职能;但国资委也曾明确表示,一旦央企有规范的董事会后,让董事会依法享有和履行《公司法》给出的各项权力。 “所以,从国资委开始在国企中建立规范的董事会时,就给自己履行职能划清了界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后,我们就按照董事会的职权来划分明确企业和国资委职能的界限,这实际上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履行出资人职责方式的改革。”他说。 对于央企高管的个人薪酬问题,邵宁认为,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并没有完全合理化,所以需要一个合理的办法,现阶段,国资委会给企业一个幅度,让企业在幅度内进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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