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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政助推农村金融驶上快车道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21:34 中国财经报
五年累计安排奖励、贴息资金2.2亿元,用于对贷款回收率超过92%的县信用联社和扶贫工作相关部门进行奖励,以及对按期还款的农户给予50%的贴息 吴红萱 樊华 本报讯 据最新统计显示,2007年江苏省财政扶贫小额贷款再创新高,提供支农担保资金2.35亿元,发放贷款共计7亿元,安排奖励、贴息资金7000万元,受益农户13万人次。五年来,担保资金累计达7.32亿元,贷款规模21.9亿元,受益农户约55万人次。 据了解,江苏省扶贫小额贷款通过农村信用社按担保资金与贷款金额1∶3比例足额发放,五年来还累计安排奖励、贴息资金2.2亿元,用于对贷款回收率超过92%的县信用联社和扶贫工作相关部门进行奖励,以及对按期还款的农户给予50%的贴息。 近年来,江苏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推出各种适合“三农”特点的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于惠农有方、行之有效、值得推广的创新产品和做法,省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并大力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直接面对农户的小额授信业务试点。从2008年起,对于开展农户小额授信试点的金融机构,省财政将根据其实际授信的农户数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发放小额贷款而产生的风险给予适当补偿,省财政按试点银行当年发放小额贷款月均余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 2008年江苏省还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鼓励以小农户为主体组建的资金互助组织,培育新型的以社区为边界的村级合作金融,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支持和鼓励各地开展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试点。对按规定已组建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等新型农村民营金融机构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省财政按其已到位注册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各县级法人农村信用社成功改组为规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省财政按其股本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苏南农村商业银行入股或兼并苏北地区农信社的,省财政按其入股金额2%给予一次性奖励。 目前,由政府出资的苏州市农业担保公司、盐城市亭湖区的农户资金互助组织、苏南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新兴行业正迅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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