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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买卖二手房禁现金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 20:45 华龙网-重庆晨报

  须经银行专设账户划转,可防不法中介挪用客户资金;2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 王文渊) 2月1日起,市民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不用再担心资金安全。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共同宣布:2月1日起,《重庆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人士表示,《办法》正式实施后,将有效地解决二手房买卖双方互不信任、防止不法中介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等“老大难”问题。

  三方签字才能划转

  《办法》规定:凡二手房买卖通过中介划转交易资金的,必须通过该中介在银行开设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专户划转,严禁房地产中介通过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不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的个人,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必须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专用账户在三方都签字确认的情况下,才能执行划转功能;专用账户只能划转资金而不能支取现金。

  房地产中介开设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也有限制。《办法》规定,除了有营业执照外,取得了《重庆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B级以上(含B级)的中介才有资格开设专用存款账户。C级以下(含C级)的中介不得以任何方式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只能通过具有专用账户的中介划转交易资金,或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划转交易资金。

  仅83家可开专用账户

  昨日,房屋评估经纪协会胡秘书长介绍:目前,我市二手房中介至少上千家,其中获得资质证书的仅380家,有资格开设专用账户的仅83家,包括34家A级资质中介。

  如需查询房地产中介详情,市民可登录重庆网上房地产(www.cq315house.com)和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信息网(Http://pjxh.cqgtfw.gov.cn),也可拨打房屋评估经纪协会电话63654182、63654080。

  “门帘”式中介面临破产

  “目前,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的市民占总成交量的50%以上。《办法》实施后,为保证资金安全,将有更多的市民会选择通过中介买卖房屋。”市国土房管局人士称:今后,大而正规的中介将迎来春天,小而不合格的“门帘”式中介面临破产。

  此外,近期,我市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房地产中介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问题将进行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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