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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全面开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20:55 中国财经报

  本报记者 刘明中

  编者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不仅涉及财政财务管理理念和模式的根本变革,还涉及各部门、各单位大量技术性、操作性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此项改革从2001年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取得了突出进展,中央所有部门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实施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成为财政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完善改革,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目标,努力推进财政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程,本报与财政部国库司合作,推出 “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栏目,以介绍有关部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根本性变革,利益调整大,改革实施困难重重。要做好这项改革工作,首先必须从思想上转变观念,统一认识。

  中央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吃透改革精神,使本部门本系统同志消除顾虑,克服畏难情绪,统一思想认识,为改革提供思想政治保障。

  截至2007年11月,中央全部164个部门预算单位、106个代编预算单位及其所属的9345个基层预算单位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资金达5296亿元。

  组织保障是关键

  中央部门的主要领导对国库改革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亲自部署动员,挂帅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实施改革工作。

  外交部2002年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单位后,即召开部务会专门讨论。在改革过程中,时任部长的唐家璇同志和分管部领导曾在多个场合宣传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全部上下支持和配合财务部门落实好改革。

  商务部在改革之初成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由主管部领导和相关司局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和部署改革工作,部党组多次召开部办公会,专项研究改革面临的具体问题。

  国防科工委在改革初期,委领导多次批示财务司认真学习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将改革推进到二级预算单位时,又专门指示,深入推进国库改革是大势所趋,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

  人员保障是基础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部门财务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围绕改革,很多部门专门成立预算执行机构,充实力量,理顺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改革工作。

  水利部2001年就成立了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水利部国库改革工作。2003年,中编办批复水利部成立预算执行中心,为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水利部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工作,水利部直属各单位也相继成立预算执行管理机构。

  外交部为适应国库改革,更好地统筹管理财政资金,财务司整合业务,调整机构,于2007年成立支付中心。

  而有些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处室,如海关总署财装司成立集中支付处,中国气象局计财司成立资金与政府采购处,国家统计局财务基建司成立预算执行处。

  有的部门虽然没有成立新机构,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职责调整,如国防科工委明确资金管理由财务司预算处统管,交通部按财政职能对口设置财务司内部处室,商务部将改革前分散在几个司局管理的资金统一集中到财务司归口管理。卫生部调整处室工作,明确职责,配备专人。这些部门实施国库改革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统计部门国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统计部门国库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改革制度文件,各省统计局、各调查总队也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教育部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支付程序、用款计划、财务处理及相关配套措施等都做了具体规定,保证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国资委制定并印发了《国资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国资委实际制定了《国资委财政国库资金支付管理实施办法》,并广泛征求委属单位财务人员及研究室各方面意见,相应修改该委财务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决算管理等办法。新华社计财局制订了相关办法,明确支付审核程序,财政资金每笔付款都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创新手段 提高效率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大多数部门结合部门资金管理特点都加强了信息系统建设,开发专门软件,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保证改革高质高效。

  水利部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发了“水利部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网上办公、信息共享、财务监控。

  科技部结合资金管理特点,委托软件公司研究开发适合资金支付管理需求的财务软件,将年度财政预算指标分解控制全年预算执行工作,用款计划申请和直接支付申请实现无纸化,提高了资金支付工作透明度,便于查询和监督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国税总局开发的部门版软件,为“一级部署、数据集中”方式,即软件仅在国税总局安装,全部数据集中在总局本级,各预算单位通过国税系统的局域网登录软件操作和查询,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规则绝大部分靠软件来规范和控制,大大减少审核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改革成效 有目共睹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几年来,大大推进了中央部门财务管理工作,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增强了财务管理观念,强化了财务管理职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关中央部门从思想上认识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部门从上到下改变理财观念,增强预算管理意识,逐步转变“重分配,轻管理”观念,促进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实行改革后,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对每笔资金的使用从预算、分月用款计划到使用都要参与,保证了财务部门管理职能更好发挥,加强了部门财务管理在部门的地位和作用。各项工作的新变化也促使财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促进了预算单位精编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基础是真实、科学、准确、细化的部门预算,财政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的部门分月用款计划成为预算执行的有力约束。“按预算用款,按计划办事”,促使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牢固树立按计划用款的意识,减少预算调整随意性,预算执行能力增强,将过去较难付诸执行的预算约束,从理论、口头的软约束变为实际可行的硬约束。实施改革后,“拍头预算”,“先斩后奏”,超预算情况逐步减少,推动了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规范化程度大幅度提高。配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预算收支全部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进行细化(包括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预算的细化又进一步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进行,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互促进。

  ——规范了资金使用,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不再下拨到预算单位,而是以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财政资金“一站式”从国库支付到最终收款人,避免了在原有财政资金层层转拨的支付模式下,可能存在的资金挤占、挪用现象,提高了资金运转效率,加大了资金流转过程的透明度。预算单位只要按照要求完成用款计划的申报,就可以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授权支付,在保证预算正常下达情况下,基本支出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在每个月月初即可直接到达各个单位零余额账户,大大改变了传统资金拨付方式下,层层申请和层层拨付的问题,时间大为缩短。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完成工程资金的内部审核程序,就能进行直接支付申请,按照有关程序由财政部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

  ——加强了资金监管,减少了违规违纪现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各基层预算单位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并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该账户核算,从而改变了原先一个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在多个账户核算、随支随取的现象,从源头上杜绝分散、多重开设账户,大额现金发放个人津补贴问题等各类违纪现象,财政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各财务部门从资金使用角度参与管理,逐步强化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机制。财政实时监控系统,能够及时发现违规或不规范操作的问题,逐渐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机制,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资金意识明显增强,预算单位违规行为大为减少。

  ——决策有了依据。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各部门预算资金通过现代化信息系统集中支付,提高了预算执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预算执行透明度得到大幅提高。部门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库资金支付分析制度,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为计划、预算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不但有效地服务于各部门中心工作,而且为财政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更为可靠的信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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