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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车贷诈骗案:内蒙古财神骗贷3.35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9:02 法制日报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北京日泽丰成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霍民,竟然利用并不高明的伪造材料手段,从银行骗出了3.35亿元的巨额贷款。得手后,此人竟然还拿着赃款“衣锦还乡”,造福同乡,打造了自己的“财神”形象,致赃款大部分不能退还。今天上午,霍民和他的四名同伙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他们均构成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和11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据悉,这也是北京迄今为止最大一起车贷诈骗案。

  今年40岁的霍民是内蒙古人。2003年6月10日,霍民任法定代表人的日泽丰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昌平支行开展合作个人

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按照双方所签协议的约定:日泽丰成公司负责寻找客户,销售工程机械车辆,农行昌平支行则向客户提供按揭贷款,但是农行昌平支行有审核
购车
人贷款申请及有关材料、确定是否发放贷款的权力。日泽丰成公司还在协议中承诺,将对借款人进行逐户调查,出具借款人情况调查报告并

  对购车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但是,霍民在实际的合作过程中,不仅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反而伙同其公司王传递等四人,冒用他人名义、隐瞒贷款实际用途、出具虚假的首付款收据及其他贷款证明材料,骗取农行昌平支行的信任,与其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在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的一年半时间里,霍民等人就先后骗取农行昌平支行发放贷款666笔,总计人民币3.35亿元。案发后,大部分的赃款未能退还。

  利用骗到手的巨额资金,霍民“衣锦还乡”,在自己的老家又是大力投资兴办企业,又是为村子里安装自来水,动辄就是上亿元,毫不吝啬,成了老乡们眼里的传奇人物。当地政府更是将他奉为财神,还为其谋得了一个县长助理的职位。

  记者还了解到,因未对日泽丰成公司贷款用途认真审查,未按工作职责对贷款进行实地核查、严格审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的农行昌平支行工作人员韩宏辉等四人也在下午的审判中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13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 李松 黄洁 实习生梁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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