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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保强采执行力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20:34 中国财经报
北京市财政局助理巡视员 吴素芳 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加大攻坚力度,确保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作为明年的8项任务之一。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 节能减排工作关系到能源安全和环境友好,关系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关系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市场经济国家经验表明,政府采购制度对实现社会和经济政策目标可以发挥重大的导向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将是新时期政府采购的重要职责。这次座谈会借十七大的东风,来研讨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的新起点、新标志,必将开创政府采购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新局面。 200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明确指出,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这是继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于2004年12月17日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后,政府采购促进节能工作的又一重要政策。对节能产品的采购从优先采购到强制采购,充分表明了政府对节能产品的优惠措施和扶持态度,意义重大。该政策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务院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的有力措施,有利于降低政府机构能耗水平,节约财政资金;有利于发挥政府机构节能表率作用,促进全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有利于引导企业开发和生产出更多优质的节能产品,对企业发展方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都将起到巨大的引导作用。 该政策出台后,北京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京政办发[2007]60号文,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和各市属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好该政策。 10年来,北京市在不断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的同时,一直重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近几年,更是加大了对如何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促进作用的研究和实施力度,并落实在政府采购日常工作中。 一是保障对单位购置节能降耗产品的资金投入。北京市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各项节能减排工作,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了大量节能降耗产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两年,市财政共投入4亿元用于支持首都农村“亮起来”工程,通过政府采购为京郊农村采购太阳能路灯近8万盏。为充分发挥政府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改造市地税局等部门办公楼采暖、照明节能系统及雨水利用节水设备系统等。 二是充分发挥采购的示范效应,动员全社会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在全市通用办公设备、空调等协议供货招标采购中,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产品。在2007年复印纸协议供货招标中,将再生纸纳入协议供货范围,并印发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优先采购、使用再生纸,并做好本单位使用再生纸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再生纸使用量的统计工作。 三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贯彻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改进评标方法,坚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为确保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贯彻实施,北京市将建立5项机制: 一是建立宣传机制,加大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各区县、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充分认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二是建立指导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及时转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确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各采购代理机构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四是建立惩治机制,对未按强制采购规定采购节能产品的单位,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办法; 五是建立反馈机制,对于政策执行情况、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进行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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