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成果分析之投资与透明度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23:44 《财经》杂志网络版

  双方将就投资问展开高层交流,但投资协定签署尚无时间表;透明度问题由来已久,此次只是重申和强化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王欢】在投资问题上,此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达成共识:双方将建立关于投资政策、投资实践和投资环境的高层交流,就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前景加强持续讨论。

  在透明度问题上,双方同意就各自国家有关透明度的国际义务的范围进行探讨。继续就在行政规则指定过程中收集到的评论的审查和反馈问题进行交流。建立沟通机制,就中国市场对美国有利益的领域,以及美国市场对中国有利益的领域授予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和期限问题进行交流。

  中美在今年五月间进行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之际,开启“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通道即已成为当时双方战略对话达成的成果之一。

  “双边投资协定”,准确而言是指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双边投资协定”上进行谈判的要求实为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首先提出,虽经多年谈判而始终未果,原因在于当时美方态度非常僵硬,坚持按照美国国内法的标准来达成协议。并且,当时在此问题上美国同别国的谈判标准,与其同中国的谈判标准不尽一致。

  “现在,是美国在双边投资协定上表现得积极主动起来。”中国外经贸部条法司司长、原中国WTO谈判代表团法律专家组组长张玉卿向《财经》分析称,“美国在中国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美国企业开始更加担心其在华投资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实际上,中国在同其他国家签署双边投资协定方面一直进展顺利。截至2007年7月,中国已经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超过110个,仅次于德国。

  张玉卿认为:“中美双方的双边投资协定尚未达成,很关键的原因在于,在征税、国有化等问题上究竟是依据中国法还是美国法来定,还没有定论。”

  从现行国际惯例来看,双边投资协定一经签署,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倾向于在投资发生纠纷之时诉诸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仲裁,而这将给投资者个体状告一个主权东道国提供平台,因此涉及到主权、尊严等敏感问题。

  目前,中国对于将所有投资纠纷诉诸ICSID进行仲裁的方式持保留态度,而是倾向于在穷尽所有的国内救济手段之后,再诉诸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此轮中美战略对话,中美双方继续把推进双边投资谈判作为重点,今后是否能在该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还取决于双方在上述关键问题上的协商和妥协的程度。

  在透明度问题上的商讨,自首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之时就成为美方格外关注的问题。“此轮战略经济对话只是在透明度问题上进行重申和强化。”张玉卿说。

  根据中国2001年缔结的入世承诺,中国应保证WTO成员获得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尽最大可能在实施或执行前,使WTO成员获得这些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今年4月,中国国务院还颁布了促进政府透明度的新规定。然而,众多美国企业还是认为中国政府对征集意见的时间没有做出清楚的说明、或是在征集意见时只是提供摘要而未能提供完整的草案。

  在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07年白皮书》中,商会会员公司认为中国在法律法规的拟定、颁布和执行过程中,“透明化的程度与中国WTO承诺还相差很远。”

  美方在此轮战略对话中继续表达了对透明度问题的关注。由于关于透明度问题的规定同时凝结在WTO协议以及像APEC这样的多边国际协议中,在下一次中美战略对话之前,中美在透明度的国际义务范围方面的讨论,将继续涵盖这些既有机制关于透明度问题的义务规定。-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