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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外贸易新规助推中小企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01:3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周鹏飞)商务部条法司近日对外公布了草拟的《对外贸易促进办法》,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对外贸易促进应遵循促进进出口平衡发展、提升企业对外贸易竞争力。办法中还表示,对外贸易将会遵循“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原则”。 促进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是该办法的一个重点。该办法中专辟了“中小企业外贸促进措施”的章节。其中表示,商务部将利用国家设立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各项活动。商务主管部门还将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依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的法律法规,给予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出口退税和产品出口的免抵税等优惠政策。 此外,商务部将设立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向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培训、展览、信息、资金等服务,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与水平。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表示,近几年,我国加快开放外贸经营权,许多民营企业和生产企业开始从事对外贸易,其中的中小企业数量占绝大多数,而且还会越来越多。这些中小企业对增加就业机会,扩大我国出口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在开展进出口中面临的困难相对更大。因此参照各国通行做法,为中小企业制定国际市场开拓援助计划,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是十分必要的。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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