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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能源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08:28 新京报

  草案同时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各司其职

  本报讯 (记者 李静睿 钟晶晶) 是否成立专门的能源部在此之前已引发各方多种猜测,本次征求意见稿第二章亦专文论述“能源综合管理”问题。

  能源主管部门职能明确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表述,“将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能源管理工作”。

  这意味着即使

能源部按猜测如期成立,也依然不会集中能源管理的所有权力。

  草案还表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制定和实施能源规划、能源政策,对全国能源各行业进行管理,统筹负责能源领域的发展与改革工作,具体职责则由国务院规定。而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重大能源决策时,应当听取有关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以增强能源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目前管理格局存级别尴尬

  昨日,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其实就是业内人士普遍理解的要建立‘能源部’”。目前我国的能源监管上存在多头管理等弊端,此外目前专职监管能源的部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属于正司级,而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巨头则是正部级或副部级,这也让能源局的监管陷入尴尬的境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成立一个统一的能源监管机构已经迫在眉睫。

  “能源部并不会取代

国土资源部或任何一个部门。”林伯强认为,能源部的主要作用将主要体现在战略规划、协调管理、对外能源合作方面,其发挥的作用也主要体现在中长期,短期对于国内能源产业的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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