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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环保优势上市公司将受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4:0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此次环保规划的出台对中国整个环保事业来说意义深远,从原来单纯要求地方和企业节能减排的处罚性政策延伸为分类管理、鼓励知识创新的积极性政策。”昨天,著名环境学家、北京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江家驷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作为国内环保领域的权威人士,江家驷同时担任了美国南部环境科学首席专家和美国佐治亚州政府人类关系学会副主席等职。此前,他曾任美国佐治亚州工业技术学院地球物理学校校长,并参与了中国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 他指出,和以往相比,环保“十一五”规划体现出的一个重要不同点在于:不再搞“一刀切”,而是对不同地区乃至不同类型的公司都采取分类管理的做法。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国要逐步实行环境分类管理。《规划》强调,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对四类主体功能区制定分类管理的环境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实行分类管理。这四类功能区分别是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 “这种分类管理是一种全新的方式,可以有效缩小环保的责任范围,细化责任制管理。这意味着对一些高耗能企业、尤其是位于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企业,其所面临的环保监督将更为严格。”江家驷说。 他建议国内高耗能的上市公司可以多采用“取代技术”,以低耗能技术取代过去的高耗能技术。 “与此同时,一些在环保方面有优势的上市公司则可获得利好。”江家驷指出,国内不少企业已经率先参与了CDM碳排放交易等环保项目,新的环保政策将对之进行倾斜。“在这方面,哪家公司先做到,哪家公司就先获利。” 此前,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简称CDM基金)及其管理中心于2007年11月9日在北京正式启动。 至于一些本身从事环保产业的公司在他看来同样会受到利好刺激。他告诉本报记者,环保“十一五”规划将鼓励知识创新型的环保企业,通过鼓励后者更有效地利用资源来推动环保目标的实现。“这是一种积极性政策,对中国环保事业影响深远,意味着知识为主的创新理念将获得极大发展,而相关公司也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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