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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完成CPA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22:52 中国财经报
“有进有出”资助机制全面启动 中注协完成CPA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对排名末位的大学不再资助 柴韬 本报讯 今后,我国CPA专业方向院校获取行业资助将实行差额制。据最新消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完成了CPA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果,对各类别院校CPA专业方向给予不同金额的资助。按照评估办法关于对排名末位不再资助的规定,中注协对排名末位的吉林大学不再给予资助。这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CPA专业方向院校“有进有出”资助机制已经建立,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贯彻实施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07年9月,中注协组织开展了对20所院校CPA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教、以评促改的目标,本着评估程序到位、评估指标合理、评估依据充分、评估结果扎实的原则,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就各相关院校CPA专业方向的教学质量形成量化的评价结果,为实施办学资助“有进有出”机制提供了依据。 为了扎实推进评估工作,中注协依据《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组成了4个专家评估小组,按照“院校自评”、“非现场评估(专家组集中审阅院校上报资料)”和“现场实地评估”三个阶段,分别对20所高校的CPA专业方向教学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经由中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来看,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被评为A类;复旦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工商大学被评为B类;中山大学、安徽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武汉大学被评为C类;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长春税务学院、辽宁大学被评为D类。 按照中注协此前公布的《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考核资助办法(试行)》,针对CPA专业方向院校的考核评估采取院校自评、书面材料审核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院校自评、书面材料审核每年组织实施一次;实地评估原则上每三年组织实施一次。 “此次评估结果是根据评估办法对CPA专业方向教学质量的评估,不是对有关院校会计教学整体水平的评估,也不是对有关院校整体教学质量的评估。”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协会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协同相关院校做好CPA专业方向院校工作,促进CPA院校教学质量提高,推动和扩大CPA专业的社会影响力,把CPA专业方向办成全国品牌专业。 据了解,CPA专业方向设立十余年来,尤其是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发布实施以来,各相关院校本着“集中优质资源,吸引优质生源,提供优质服务,实施优质培养,创建优质品牌”的思路,加强了CPA专业方向建设,CPA专业方向的品牌优势、影响力、生源质量、教学资源配置相互促进,正在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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