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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国务院重拳收紧新开工项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02:02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刘秀浩 “64号文”要求,违规项目一经发现,即应停止建设 宏观调控继续加大力度。昨天,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下称“64号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于新开工项目的管理,从明年开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将被要求建立管理档案。 专家表示,这是为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所进行的宏观调控的深化,该政策更加细化和具体化,处罚力度加强。 违规项目将责令停建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从整个通知来看,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较大威慑力的是政府对于违规项目处罚力度的加强。 “64号文”中,对于新开工项目建设的先决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重申开工前必须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并符合行业标准。 而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将依赖各个部门的联动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和统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新的通知要求,对于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施工许可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即应停止建设,并由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项目投资者承担。 与此同时,对于篡改、编造虚假数据和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于存在上述问题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项目单位和个人,除依法惩处外,还应将相关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5000万以上项目将存档 “64号文”明确规定,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必须建立档案,并将信息披露公众。这一要求意味着对于新开工的项目追踪范围的扩大和力度加强。 “64号文”要求,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要建立管理档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有关手续办理情况(文件名称和文号)等内容,定期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信息。在项目完成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后,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将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各项审批和许可文件的名称和文号等情况,通过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及其他方式,从2008年1月起按月向社会公告。 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4号)文件下发之后,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538号),要求各地对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此次新的通知则要求在日常管理中明确跟踪5000万元以上项目,进一步扩大了新开工项目的监测范围,同时以建立日常长效信息监测的手段来加强管理。 严控新开工项目 专家认为,国务院之所以出台“64号文”,主要是针对目前固定投资增长迅速的现状。“64号文”表示,新开工项目管理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新开工项目过多,特别是一些项目开工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加剧了投资增长过快、投资规模过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矛盾,扰乱了投资建设秩序,成为影响经济稳定运行的突出问题。 因此从去年开始,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就开始成为遏制投资过快增长的当务之急和切入点。而此次“64号文”的下发,显示调控力度正持续加大。 投资热度难减 复旦大学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周伟林表示,整个通知是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手段的一部分,目前来看,难以抑制的投资冲动依然是整个经济过热发展的源头,因此,最近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都指向抑制投资,发改委自去年4月起,连续推出10余项针对具体行业的调控措施。今年还多次出台措施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及产能过剩行业的投资。而央行则也连续加息以及提高准备金率以缩小流动性过剩。 但是,自去年政府对于新开工项目的清理之后,投资增速依然明显。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末中国的新开工项目19.1万个,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3万个。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6.7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5%。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较上年同期增长26.9%,由此推算10月份固定资产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幅超过30%,为年内最高水平。 周伟林指出,新开工只不过是造成投资增长的表面原因之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目前产业结构还没有完全转型的情况下,GDP考核依然是政府考核的主要依据,地方官员招商建设冲动依然强烈,而固定资产投资仍旧能得到高收益以及高回报,这种情况下,单纯的调控手段似乎很难起到明确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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