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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争议尚存 出台或需一两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00:12 第一财经日报
赵杰 国家发改委相关官员透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可能在未来一到两年出台,目前各界争论的焦点仍在是否放开审批方面。 “目前,我的意见倾向于‘抓大放小’,即对大的基金加强审核,而对小的可以放开。”上周六晚,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在北大举行讲座时表示,因为这一做法更符合中国的现实状况。 就《办法》出台的具体时间表,徐林并没有明确,不过他表示,“希望未来一两年能拿出这个管理办法”。 继渤海产业基金获批后,国务院已批准第二批五只总规模达560亿元的产业基金筹备设立,并同意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要求有关部门加快法律制度建设。该小组目前由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组成。 对于《办法》,业界目前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办法》可以规定政府不对基金进行审批;另一种观点认为,政府应当对国有机构出资的基金予以审核。 不过,争议已经不能再持续太长时间。徐林表示,由于针对直接投资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等的管理制度缺失,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对《办法》的需求已经很紧迫。 相关专家透露,有关人士对于此前渤海基金试点的效果并不满意,主要的原因在于它投资的视角超出了原有规定,而出现了地域化限制的问题。国务院在批准上述五家第二批试点的时候,其实更重要的是希望根据其运行状况拿出一个总体方案来。 徐林认为,虽然目前不同意见争论的核心在于“审批”,但是“制约产业投资基金的瓶颈并非在审批”,而在于制度、文化和意识等各个层面的不到位。 徐林结合试点情况和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现实分析认为,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尚不到位,管理理念没有放开,退出通道也没有到位,产权交易市场也不够发达,并且专业的管理机构很缺乏。而这些问题才是最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 “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能力是试点中着重考虑的一个问题。”徐林说,现在中国还缺乏有足够管理能力的基金管理公司,这直接影响到市场的整体发展。 另外,针对有些人提出的《办法》是否过度偏向某些产业的顾虑,徐林表示,《办法》的制订有可能有产业优先的考虑,但是不会偏向于某个或者某些行业。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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