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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搅动垄断坚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11:04 财经时报

  本报实习记者 孙维晨

  尽管目前《能源法》仍处于“半保密”状态,民营加油站还是从“首次向民营企业征求意见”的变化中,看到了走出“批零倒挂”困境的一线生机

  《能源法》起草小组组长、国家能源办主任徐锭明向外界透露,《能源法》第四稿将首次向民营企业征求意见。这个消息让李明(化名)一夜未眠。从1997年在山东省梁山县开了民营加油站之后,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煎熬。

  尽管目前该法仍处于“半保密”状态,李明还是从中看到了走出“批零倒挂”困境的一线生机。“1998年之前,中国内地成品油市场还都相对开放,对民企批发、零售成品油没有限制。”据李明回忆,那几年很多朋友都争相投资民营加油站。

  民企困境了

  一辆东风康明斯卡车从220国道驶入山东省梁山县胜利加油站。这个经营了11年的加油站耗尽了李明的全部心力和所有资金。经过最初几年的红火,他的加油站已经发展成了占地10亩、拥有12台加油机的大型加油站。但今天这辆东风卡车是它唯一的客人。

  加油站经理李明快步迎上,但司机一眼看到柴油价格“6.03元/升”,没等招呼就匆匆驶离。

  “又去中石化(的加油站)那里排队了,很多司机嫌贵。”李无奈地说。

  一公里外,中石油和中石化所属的加油站零售价格一直维持在每升4.7元,按照1162升换算为1吨计算,两大石油公司的下属加油站进货价格为每吨5461元。而在10月30日《财经时报》记者拨通齐鲁石化东明石化炼油厂的自动语音业务系统电话时,语音提示当前0号柴油价格为每吨6950元。据李明计算,这个价格加上运输费用100元,其总成本为7050元/吨,也就是说每升成本价是6.07元。

  这意味着,中石油和中石化所属的加油站比民营加油站每吨进价成本低1589元,每升柴油的批零倒挂差额已达到1块多钱。

  “有的加油站已经卖到6.10元/升了。”李知道擅自提高柴油价格违反国家的价格政策,但“坐以待毙”的现状让他不得不铤而走险。

  这一现状也使得李对《能源法》抱有着“高度期望”。

  “从2005年开始我就注意看关于《能源法》的新闻,特别是这次允许民营企业提意见,我觉得这是一个好消息。”

  10月28日,李明托关系也只从当地的齐鲁石化山东鲁润京九石化公司购进了5吨柴油,价格是每吨7100元。而在8月6日同样的进货,只需要4622元/吨。80天内,价格攀升了2000多元。

  但自从购进5吨柴油,到目前也只卖出一千多块。“只有附近农民少量购买,用于农业生产,跑运输的车根本不来我们这里加油。没油时没人加油,现在我卖保本价格,也没车愿意来,太贵了。”

  从年初开始,他曾组织油罐车去两大油企的加油站排队买油,但“现在他们已经不再卖给我们了”。因为中石油和中石化限量批发柴油,使本身就处于亏损的加油站又增加了额外的人力和运费,这让他难以承受。

  李明把这种困境的根源归结到“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垄断。”他说:“要是《能源法》不能改变成品油的定价机制,那我们真的没法干了!”

  观望

  曾参加《能源法》制定草案的专家、厦门大学教授林伯强表示,由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关系,国内油价滞后于国际市场,导致很多民营油企不得不承受油价倒挂所引发的亏损。“《能源法》出台后必将对成品油的定价机制产生重大影响。”

  另一个“高度期望”《能源法》的原因是对于现行法规执行的“无奈”。

  李明曾为《反垄断法》出台叫好,不过现在他说,“本来反垄断法是用来反垄断的,但中石油和中石化这样的企业却被排除在反垄断之外。”

  《反垄断法》的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商品和服务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

  对此有专家预测,在《反垄断法》中确定了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原则,这对能源领域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豁免,而《能源法》将重申市场化原则,这将有利于打破垄断。

  而在2007年8月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石油公司对系统内外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一视同仁,不得对系统外企业停供、限供成品油。李告诉记者,本以为这条规定出台以后能够得到“比较彻底的执行”。但眼前的现实将他的希望彻底打破:“该停供的时候还是停供,该限供的时候还是限供。”

  从8月份开始李明就四处寻找买家,想把这个经营11年的加油站卖出去。但在10月25号当他得知《能源法》将向民营企业征求意见后,他决定再“观望一段时间”。

  曾参与《能源法》讨论制定的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说,“作为能源领域的‘宪法’,《能源法》的制定与实施肯定会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他认为该法的立法工作非常科学,“能源法作为一部上位法,在制定过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民主协商意识。这样产生的法律才有生命力,才能得到社会最广泛认可。”他说。

  韩目前已看到《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现在暂时不能透露具体细节。”但他认为,这次《能源法》向民营企业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

  能源专家、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能源法》虽涵盖了整个能源行业,但其出台势必会在宏观上对目前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形成重要影响,并会推动石油领域多元化竞争,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完善。

  面对频繁出现的“无油可拿”的尴尬,董秀成认为,作为零售终端的民营加油站应走“加盟经营”的道路,要么成为中石油、中石化的加盟商,要么自建品牌进行连锁经营,以扩大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民营加油站可尝试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转让、或者租赁,以转嫁风险,毕竟《能源法》带来的变革不可能解决民营油企的所有困难,合纵连横是他们未来必须考虑的问题。-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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