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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农业综合开发将有风向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10:14 中国财经报

  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及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开发项目突出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

  刘国旺 宋凯

  本报讯 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和《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将进一步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指南》指出,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特别是奶牛和生猪养殖、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2008年还明确了4类予以鼓励的项目,分别是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民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种养基地项目;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的项目;与已形成垄断雏形企业进行有序竞争的项目;集约化畜禽养殖及其污染防治项目。

  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配合宏观政策的实施,玉米深加工等一些项目受到控制。不能直接从农户采购原料,对农民增收贡献较少和位于产业末端的项目则不予扶持。

  在继续采取有偿与无偿相结合、投资参股经营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扶持的同时,对资金使用和管理也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如,无偿资金只能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所需费用,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培训所发生的费用,部分必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投入补助;项目建设投资中项目单位的自筹资金(不包括银行贷款)比例不得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的50%;为避免企业多头申报、互为配套,提出同一项目单位、同一年度不得既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又申请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对贷款贴息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新要求等。

  为保证项目可研报告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指南》强调,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企业5年内不得再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另据了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已经成为扶持

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资金渠道之一。据统计,2003-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中央财政资金达141.1亿元,建设优质高效农业种植基地312.01万亩,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5758个,培育了一大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每年直接带动2200万农民受益,这些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一般比项目实施前增加51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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