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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贷不再出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15:43 辽一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监管层在对主要商业银行就第二套房贷(房贷新政)进行“窗口指导”后,不会再正式出台相关细则,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近日,记者从监管人士处获悉,商业银行只需将本行调整房贷的具体规定送交央行、银监会报备,但商业银行各地分行不能擅自调整房贷规定,可以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和各地情况不同,将更为严格的调整方案送总行报批。

  目前,监管层基本上与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形成共识,以“家庭”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但“家庭”为单位的界定细节还需各行自己掌握。建行、中行、工行还未正式批准其任何一家分行将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至四成五或五成,目前上述银行对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执行的是首付比例上调至四成,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现在,几家大型上市银行已基本完成年初定下的房贷总量指标,此次房贷调整并不会对其营收产生多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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