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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住房价格须供需联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 04:29 金融时报
记者 王晓欣 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民生”极大关注。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房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一方面,房产稳定是社会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得到保障的一个象征;另一方面,由于住房关联性强,过热的房地产市场,还会对整个金融体系和经济运行产生负面的影响。 今年,央行已连续五次加息。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提高10%。 相比以往历次加息和其他调控措施,此次房贷新政力度大得多。今年央行第五次加息后,5年期以上的房贷利率已经升到了7.83%,但新政之前银行是可以给予下浮15%的优惠的,即实际利率还没有超过7%,为6.66%。但按照新政策的规定,优惠措施被取消,实际利率将上升到8.613%,相当于一下子加了8次半息,实际增幅高达近30%。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房贷利率已经处于自2000年以来的最高位。可以说,房贷新政影响力不仅仅在于对房地产市场直接的抑制,它最大的影响是一个信号,对房地产市场将呈现一个放大的作用。 央行宣布10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已是第8次上调。调整后,现行存款准备金率由12.5%上调至13%,与历史最高点持平,这对房地产业而言,能够从一定程度上起到紧缩信贷规模、稳定房价、减缓商业贷款过快增长、抑制投机等诸多预期可能的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对房地业的宏观调控是在国家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今年8月1日,国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再度重申了“国八条”和“国六条”的有关精神。8月24日至25日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强调,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稳定住房价格就是要使住房价格与收入水平保持合理的比例。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居民收入虽然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房价上涨过快,房价与收入之比几乎超过10倍,而北京与上海等地区则超过15倍,甚至接近20倍,远远超过世界银行给出的合理值为5倍的指导线。在房价持续过快上涨下,廉租房制度是我国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途径之一。截至今年6月,全国有586个城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今年计划安排廉租住房资金79.4亿元,超过2006年之前廉租住房总额。 不可否认,我国住房供需矛盾会在相当长时期存在,宏观调控要在供与需两个环节上联动,加大供给与需求双向调控的力度。在供给方面,一是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要;二是要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给,以最优惠的土地价格、最佳地段,增加经济适用房的比例;三是提高住房用地在建设用地中的比例,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在住房供应中的比例。在需求方面,要在增加供给的同时,引导住房需求逐步理性化,通过政策手段有效抑制住房需求。加大供需双向调控的力度,一方面通过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给,满足基本住房需求,通过控制贷款供给,有效抑制投资性住房需求。另一方面,根据住房需求倾向,注意调整供给结构,以解决“有房住”问题为重点,适当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扩大基本住房供给。 要把住房保障措施落到实处,还必须认真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一是要扩大制度的覆盖面。没有建立基本住房制度的城市要加快建立,已经建立的城市要重点完善配套政策;二是对经济适用房严格制度管理,要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建立有效的公共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住房征信体系,加强信息化管理;三是廉租房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要与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建立严格的收入划分标准和资格审查制度,保障低收入者成为住房政策的受惠者。 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是政府的职能所在,要抑制房价继续走高,改善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必须稳定住房价格,稳定住房价格需要供需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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