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中资银行:只紧不松房贷新细则次第亮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02:24 第一财经日报

  韩圣海 王春霞 梁柯志

  在央行和银监会的房贷新政大框架下,中资银行正陆续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新的房贷执行细则,与“框架”相比,各家商业银行细则大都呈现“只紧不松”。

  交通银行(601328.SH)相关人士称,该行原则上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上已有的住房贷款记录,判断客户贷款购买住房的套数。交行还规定,借款人总的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最高不能超过其月收入的50%。

  此外,交行对申请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也进行了规定,原则上首付款在前一套基础上每增加一套首付比例至少增加5%,贷款利率在前一套基础上每增加一套贷款利率上浮至少5%。

  此前,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600015.SH)已经出台了相关细则,对第二套房界定采取的是以个人为单位,但在对首套住房的规定上,光大银行比较严格,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住房,即使此前的房贷已还清,再贷款买房仍被视为第二套房。华夏银行则规定,如果结清第一套房贷款,再贷款购房,同样可享受“首套自住房”待遇。

  建设银行(601939.SH)董事长郭树清13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建行已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户”为单位,并已将北京地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

  深圳发展银行(000001.SZ)行长肖遂宁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深发展的具体操作上,对于购买第二套房的,根据客户的状况,在监管部门统一的政策之下,首付按照不同的标准执行;购买第三套房的,投机成分明显,很多银行就不给贷款了,但是深发展还是会根据具体情况,更多的是强调还款能力。

  深圳发展银行个贷中心相关人士则表示,总行还没有出台细则,但如果第一套住房贷款还清的话,那么再次购买的住房可能仍然属于首套住房。如果在征信系统内所欠贷款已经还清,包括

信用卡透支记录在内,欠款笔数在三笔以下,申请房贷获批准的机会可能大一些。

  招行广州分行业务人员表示,接到总行通知,对于第一套房产的贷款申请,将延续以往的规定操作;而第二套房房贷申请则要严格按照央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于第三套以上房产的贷款申请,招行已经严格压缩了贷款的发放。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
    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