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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资产支持证券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09:27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唐福勇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10月9日公告,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可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

  公告明确,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在从事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时,应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独立、谨慎的识别与评估。正回购方所出质的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券)应当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出现质押券不足额情况,逆回购方可要求正回购方追加或置换质押券。如果正回购方未能在本金兑付日前追加或置换质押券,逆回购方可要求代理兑付机构扣留质押券应兑付的本金。

  随着资产支持

证券发行数量的逐步增加,和投资者对资产支持证券认识的逐步深入,市场对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方面的需求也开始多样化,单纯的现券买卖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的进一步提高。允许资产支持证券做质押式回购交易,发挥其应有的质押融资功能,已成为市场的迫切要求。在这种情况下,
人民银行
因势利导,允许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将有效提高资产支持证券在二级市场上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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