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发改委:10月起将扩大学校水电气价格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 15:4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 (江国成 刘雪)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说,从10月1日起,中国将扩大对学校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优惠范围,实行居民类价格。这项措施每年可望减轻学校负担约35亿元。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已于日前下发《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说,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价格优惠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低于居民类价格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享受上述优惠价格的学校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是指教室、

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使用的电、水和管道燃气。

  《通知》要求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应与其他用电、用水、用气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由学校与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协商确定用电、用水、用气数量。

  《通知》敦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尽快将上述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未及时贯彻落实上述政策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